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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教体局综治办、学校、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守护行动,落实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发〔2020〕84号)要求,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管局 教体局落实《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实施方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智慧监管系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作部署和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我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和教体局决定在全县校园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校园治理和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建设目标
2020年底前,全县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高校等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全部上线,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宁夏“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全区统一平台、统一模式、统一管理。
三、建设内容
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环境及大数据分析四部分。
(一)软件开发。目前,宁夏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已开发完成,近日通过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评审,将免费提供给各地校园使用,后续免收服务费用。该系统由四个模块组成:一是监管模块。主要提供给监管部门使用,包括日常监管、远程监管、现场巡查、安全追溯、违规整改、食品安全培训等功能,实现“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相结合。同时,运用AI(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违规行为抓拍,并自动推送给市场监管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作出预警并要求整改。二是自律模块。主要提供给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校园食堂经营者使用,包括后厨视频管理、供货商管理、原料进货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从业人员晨检、餐用具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废弃物处理等内容。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实现问题食品来源可溯和责任可查,强化主体自律。三是共治模块。主要提供给学生家长使用,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描可以查看校园食堂及校外供餐饮单位资质证照、食材抽检、食品安全评级、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等信息,对违规行为进行远程监管,形成社会共治的系统闭环。四是大数据分析模块。实时采集和分析智慧监管系统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自律、社会共治等方面数据,远程进行可视化展示、督查和指挥调度,为各级市场监管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决策支持。
(二)硬件配备。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所需核心硬件为视频采集设备即摄像头。鉴于目前全区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呈不同形式和发展阶段,各校园使用摄像头既可换新也可利旧。换新是指更换具有视频直播、存储、回放和AI抓拍等功能的高清(1080P)数字摄像头,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利旧是继续使用原摄像头,或将原摄像头(需符合数字高清等有关技术参数)通过接装智能转码器来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为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视频“秒开”、多路远程同时观看以及AI识别等功能,建议各地争取支持、创造条件更新设备。
(三)网络环境。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且满足接入系统的每路摄像头分配上传带宽不低于0.5M要求。如:新装8路智能摄像头或新装一部智能转码器,要求分配不低于8×0.5M=4M的上传带宽。
四、职责分工
(一)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登记;联合教育部门推进辖区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二)县教育局。督促辖区校园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协调校园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软件安装、硬件配备、网络环境搭建等工作任务;对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级各类校园。实施本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负责网络环境搭建、硬件设备配备并组织安装;确定运维管理专(兼)职人员,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积极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和教体局综治办及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要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格标准。要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和督查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辖区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按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有关“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技术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措施,使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了解“互联+明厨亮灶”建设的内容、意义和作用,切实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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