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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3178067742/2023-0006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5-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宁和市场监管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做好“浪宁夏·品味道”美食节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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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永宁餐饮消费提档升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和所在“五一“期间全方位保障“浪宁夏·品味道”美食节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4月28日组织辖区7个小作坊、餐饮店在宁和广场摆放特色油饼、撒子、糕点、特色饮料等小吃,迎接永宁县“趣味永宁·品味美食”美食文化节开幕式,同时对参加美食节小作坊、餐饮、摊贩等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查看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采购食材是否新鲜,防尘、防蝇等设施是否到位,现场操作是否存在荤素、生熟交叉污染等问题。“五一”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户25家,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节日期间主要针对辖区电梯、气瓶使用及充装单位,重点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在用设备定期检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检查17户,有3具灭火器指针显示在红区,责令经营户及时更换灭火器,1户经营户消防栓有遮挡物,责令立即清除杂物;三是开展价格监管。通过向经营户发布《宁夏市场监管厅关于规范全区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收费、食品安全管理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要求经营者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政策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切实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调整时应当及时明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等行为禁止价格欺诈。“五一”期间共检查经营户25户,没有发现涨价现象;四是积极受理消费投诉工作。“五一”期间安排专人受理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4起投诉当日及时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1元。

永宁县开展“浪宁夏·品味道”美食节各项活动正在开展中,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各类市场检查工作,确保美食节活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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