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示(2025年第13期)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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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银川金顺友农林牧业有限公司牛羊肉屠宰厂生产的牛肉不合格检测报告,该批次不合格样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银川金顺友农林牧业有限公司牛羊肉屠宰厂生产的不合格牛肉(检验报告编号:№: GJ2025-05-0585,)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银川金顺友农林牧业有限公司牛羊肉屠宰厂履行了查验义务,屠宰流程规范,且只负责屠宰,不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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