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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5/2021-00098 文  号 永市监发〔2021〕9号 生成日期 2021-06-0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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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队、所:

为贯彻落实《永宁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9〕75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除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以及投诉举报、临时转办交办事项外,必须全部采取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

二、工作任务

(一)使用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各业务室要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做好与 “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持续共享互用。涉及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仍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县市监局工作实际,制定《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相关业务室要结合工作需要,建立各监管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要根据抽查工作需要建立符合业务工作特点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将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并根据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技术特点以及担任角色等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将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列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要根据市场主体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等情况对“两库”实现动态更新。相关信息要及时归集到自治区平台

(四)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业务室要按照工作实际并结合《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统筹制定本业务领域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抽查比重和时间安排,并报县局个体企业信用监管室汇总,形成县市监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同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抽查检查任务应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

(五)严格实施抽查检查。

各业务室在抽查检查实施前,要依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专业抽查系统或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要结合职能和业务领域,积极谋划牵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检查。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海,副组长:包华、李敬、耿迁,成员:于魁、吴允军、杨生军、祁天武、马福寿、沈之迁、马彦珍、屈鹏、孟灏、王建立、南方、马莹珺、李青春、刘树涛、纳晓侠、张学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个体企业信用监管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室牵头抓总,各相关业务室、各监管所分工负责的合力推进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加速职能整合和业务融合。各业务室要按照谁抓业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考核督查。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宁政规发〔2019〕5号文件精神。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而相关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将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定期评价和通报。

(三)注重情况反馈。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向县局个体企业信用监管室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县局个体企业信用监管室,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1.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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