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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5/2017-6443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3-26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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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增强市场监督执法和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认真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2017年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依法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制度管理

为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权责明晰的政务公开督查问责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我局研究制定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奖惩办法》《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批流程》,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专人专责的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作为“三定两评一应用”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今年,还对全县34个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培训和指导,为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进一步释放“信息红利”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权力清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的要求,逐级理出权力的权限和责任的事项,及时公开调整和变更情况,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截至目前,共梳理公开权力724项,其中行政许审批7项,行政处罚项659,行政强制28项,行政检查2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别7项。

二是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透明。不断加大对民生抽检的公开力度,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面推动“阳光执法”,今年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7余条,政府公众网站采用发布145条,公示药品及医疗器械抽检80余批次,8批次不合格,公示食品抽检151批次,10批次不合格。

三是加大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力度。对行政许可审批对象的负责人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证照号码、许可日期、许可有效期限和许可开展的经营范围等进行网上录入公示,对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的相对人信息、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结果、案件办理程序和执法人员信息等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在“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宁夏工商案件录入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7条;累计公示个体、企业行政许可审批信息5912条,录入信息可以通过“中共·宁夏”、“信用宁夏”、“信用中国”、宁夏红盾信息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上查询。

(三)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信息化,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在政府公众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或及时变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材料清单和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及时推送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在政府公众网站公开财政预算,保障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基层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及时办理回复网络微博和“书记县长信箱”中的投诉投诉,虚心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复网友咨询。2017年共依法公开文件144份,受理回复政府公众网领导信息投诉4,推送各类行政执法微信公证号信息21期,发布政务微博69条,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技术支持人员达不到技术要求,在电子政务信息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

二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不平衡导致个别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形式单调、内容不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情况;

三是因为部分系统技术等原因,企业处罚或行政许可审批信息需要重复在多个平台录入,信息共享化机制建设不到位;

四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不知道从哪个网站可以查询最权威准确办事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公开内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尤其是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相关的政策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把推行政务公开同政务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二)着重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始终围绕民生关注的重点、焦点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市场执法打假信息和监管动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依法经营的相关政策,普及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科学常识,全面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服务作用,提升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建设。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尤其是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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