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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6月15日
关于调整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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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机构及人员调整情况,现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永宁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四)协调各科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岳峰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耿  迁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李  敬  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  魁  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之迁  办公室主任

        张丽梅  办公室副主任

        刘树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主任

        孙银丽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室工作人员

        南  方  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室主任

        朱梓蕴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青春  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室主任

        吴允军  执法稽查队队长

        张学伟  企业个体监管室主任

        孟   灏  知识产权及市场规范监管室主任

        马福寿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室主任

        纳晓侠  法制室主任

        蒋鼎婷  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桂芳  办公室工作人员

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变动,按机构自然调整补充,不再另文通知。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沈之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研究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公开流程、考核细则等。

(二)负责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四)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统筹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发布及解读、舆情回应、政务微博微信及局机关网站维护等工作。

(六)局领导交办的涉及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规则

政务公开实行审批责任制,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事项等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一般性公开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拟定公开内容文本,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数据准确性、合法合规性、保密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报请分管局领导审批后,由科室将纸质文档送办公室存档,公开内容由各科室自行挂网公开;涉及重大、敏感事项的信息,须提前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公开内容经科室主要负责人把关、办公室审核,报请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批后公开。对公开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事项,需报请局党组同意后严格按程序公开。办公室要承担起对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核职责,编制我局政务公开目录(正面清单)、制定公开负面清单,下列内容原则上必须及时公开:

(一)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市场监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

(三)食品药品有关统计信息;

(四)部门预算、决算报告;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市场抽检、案件查办等情况;

)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情况;内设机构、直属机构职能职责及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十一)承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答复文件;

十二)年度工作、专项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十三)逐步探索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等;

十四)上级要求和局党组决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和群众互动的渠道,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各科室要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提供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做到文件起草、解读材料、公开内容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

(五)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对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乱公开、公开内容不准确造成公众误读误判、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进行政策解读等不规范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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