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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普法办〔2017〕13号)、《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91号)文件要求,推动自治区普法办提出的普法“四清单一办法”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考核办法》、《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司法局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考核检查细则由工作保障、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工作创新4部分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工作保障包括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设施设备、档案管理5个方面,设12项,分值15分;工作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治理3个方面,设24项,分值65分;工作成效包括问卷调查、社会效果和社会荣誉3个方面,设9项,分值20分。工作创新主要包括信息采编、工作创新,为加分项,最高5分。
一、工作保障(15分)
主要考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设施设备、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一)组织领导(5分)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1.5分)
2.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5分)
3.调整充实普法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法治宣传组织网络,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科室和负责人。(1分)
4.每年检查督促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2次。(1分)
(二)经费保障(2分)
5.安排必要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2分)
(三)队伍建设(4分)
6.有专人担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法治宣传组织网络完善。(1分)
7.积极组建普法参与者队伍,利用法润永宁及各司法所微信、永宁法律援助中心微博等开展普法宣传。(1分)
8.牵头组建全县普法讲师团,各处、所、中心邀请普法讲师团宣讲人员开展普法宣讲,并及时上报普法台账及“七五”普法讲师团授课意见反馈表(1分)
9.每年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培训不少于2次,继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1分)
(四)设施设备(2分)
10.编辑、征订行业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书籍。(1分)
11.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查询资料、设施齐全。(1分)
(五)档案管理(2分)
12.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材料保存齐全。(2分)
二、工作内容(65分)
主要考评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工勤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治理3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教育(35分)
开展宪法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宣传(6分)
13.建立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2分)
14.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普及宣传活动。(2分)
15.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律法规考试考核等活动,抓好法治宣传教育。(2分)
开展“法律十进”活动(4分)
16.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促进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工地等“法律十进”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至少抓一进典型,并形成典型经验材料(3分)。
17.配合相关部署,立足职能,发挥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律十进”活动。(1分)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4分)
18.利用电视台、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传媒手段,开设法治宣传栏目、节目、网站、微博微信等,定期推送以案释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传播法治声音,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互补、线上与线下互联、覆盖广度与精准普法对接的立体化宣传格局。(3分)
19.在窗口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1分)
打造法治文化品牌(15分)
20.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民主法治示范点建设为抓手,策划“美丽乡村法治行”系列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做好对接工作,充分挖掘乡村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在各乡镇开展至少一期大型法治文化活动,切实营造乡村法治建设良好风尚。(10分)
21.以法律进校园为抓手,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参观法治教育馆等形式丰富的内容,切实打造“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品牌。(5分)
主题宣传(6分)
22.根据统一部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月活动,坚持做好“我与宪法的故事”法治文化品牌,并及时上报各类文件及总结。(3分)
23.利用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3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0分)
2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单位干部培训计划。(2分)
23.制定领导干部上法治课计划,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2分)
24.积极推进班子成员述法释法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2分)
25.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广泛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2分)
26.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参考率100%,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2分)
(三)依法治理(20分)
27.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2分)
28.行政决策、行政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4分)
29.基层司法所为党委、政府及县直属机构、上级机关在当地的派驻机构的行政管理、决策、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分)。协助乡镇(街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2分)。为村(居)的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指导,建立完善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2分)。
30.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与巩固,积极做好申报工作(4分)。
31.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分)
三、工作成效(20分)
主要考评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包括问卷调查、社会效果和社会荣誉三部分。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社会评价问卷、工作相对人问卷,委托社会调查机构采取抽样方式进行调查,运用统计学方法综合计算得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素质以及工作相对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进行综合考评。对社会效果的考核,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年度汇报材料和日常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分数。社会荣誉主要考察在“七五”普法期间获得的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奖励以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经验总结和交流情况
(一)问卷调查(6分)
32.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社会评价问卷。(3分)
33.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问卷。(3分)
(二)社会效果(10分)
34.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分)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2分)
36.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工作人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增强。(2分)
37.重视信访工作,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2分)
38.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2分)
(三)社会荣誉(4分)
39.“七五”普法期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获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情况。(2分)
4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材料被全国、全区、全市会议推广交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被上级刊物刊登。(2分)
四、工作创新
41.工作创新部分属于加分项目,符合条件,适当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须具有以下情形:在“七五”普法期间,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究和探索,成果被国家(部)、自治区级刊物刊登;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被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有关部门宣传报道;创新形式,开拓了区、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或举措。
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内容 清单 | 责任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普法 对象 | 宣传 载体 | 活动 方式 | 工作保障方面 (25分) | 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75分) | |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内法规 | 姜 文 | 周 莉 | 办 公 室 | 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 | 报刊、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平台“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班、主题活动。 | 组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主题党日、党建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等学习宣传活动。 | 1.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3分)。 2.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有落实、有总结(5分)。 3.按要求及时向自治区、银川市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6分);普法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分)。 4.每年检查、督促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2次(2分)。 5.有专人担任普法工作联络员,利用微信、微博等开展普法宣传(2分);开展单位普法骨干的教育培训,并依托讲师团开展宣讲(3分)。 | 1.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明确单位普法任务和责任(4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10分)。 2.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3次(6分)。无纸化学法用法参与率100%,及格率100%(10分)。 3.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每年至少举办4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10分)。 4.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开展普法宣传,(3分);设置专门法治宣传设施,提供普法宣传资料(2分)。 5.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艺术团体创作演出法治文化作品,增加送戏下乡法治节目比重。(10分) 6.打造“美丽乡村法治行”、“开学第一课”、“我与宪法的故事”、“金银铜牌”人民调解员争霸赛等一系列法治文化品牌,开展各项法治文化宣传活动(20分)。 |
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 姜 文 | 李潇冉 | 法宣中心 | 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人员 | 报刊、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平台、宣传折页。 | 通过集中、自主及法宣在线平台学习,推送法润永宁微信。 | ||
宪法为核心的各类法律法规 | 姜 文 | 李潇冉 | 法宣中心 | 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 | 法宣在线平台、专题培训班、法治沙龙、电视专栏、微信公众号、现场云等。 | 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学习,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开展系列活动等。 | ||
律师队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纳晓国 | 王学斌 | 法援 中心 | 全县律师队伍 | 专题讲座 | 开展律师执业培训。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与公证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 纳晓国 | 年晓景 | 公 证 处 | 社会公众和公证服务对象 | 培训讲座、宣传手册、公证咨询、办理公证业务、微信公众号。 | 利用上门服务、现场咨询、办理业务过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公证普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 马小英 | 高 田 | 基层管理办公室 | 社会公众 | 现场调解、远程调解视频、人民调解案例选编等法治文化书籍、宣传手册等。 | 在调解中“以案释法”,开展宣传活动,利用专题讲座、微信平台及阵地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 ||
《法律援助条例》 | 纳晓国 | 王学斌 | 法援中心 | 社会公众 | 条幅、展板、宣传折页、免费咨询服务等 | 组织法援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 | 马小英 | 何 亮 | 社区矫正办公室 | 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监护人 | 集中教育、入矫仪式 | 加强管理,入矫时通过初始谈话教育、入矫宣告,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矫正期间,监督落实教育学习任务,增强法治意识;解矫时,通过解矫前教育谈话、解矫宣告,警醒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遵纪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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