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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所、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振全局干部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内动力,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持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堤坝
1.各处、所、中心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红船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和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等,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系列文件精神,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作为事关全局形象、事关个人形象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坚守工作岗位,提振精神士气、主动担当作为、敢于真抓实干。
2.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窗口办事大厅及各处、所、中心等窗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仪容仪表,对来访、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办事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解答、耐心办事,对不属于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业务问题,不要简单推脱和踢皮球,要细心做好解释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在执行公务时,禁止出现语言粗暴、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行为。对所承办的工作,要做到雷厉风行,杜绝“庸、懒、散”行为。
3.进一步严肃上下班纪律。全局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各处、所、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上下班考勤管理,对每天人员到岗、在岗情况做好记录,对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干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等不按规定作息时间的现象发生。
4.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的正常休假、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休假;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经同意后需补办手续。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处、所、中心负责人请假,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5.进一步加强工作岗位管理。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履行职责,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无故脱岗,不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假借工作之名用微信、QQ网上聊天,不在办公室聚集下棋、打牌,不在值班和工作时饮酒等。因开会、下基层等工作离开办公室半天以上的,要按规定向分管领导汇报,与科室成员打招呼,讲明去向,坚决杜绝人不在岗又联系不到的现象发生。
6.进一步加强会议、培训等局大型活动的管理。举办全员参加的会议、培训、讲座等大型活动是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的重要形式,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参会人员要提前到会,将移动电话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随意进出及其他影响会议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或承办科室请假。会议内容中不宜公开的事项,与会者不准随意传播扩散,严禁随意在互联网上发表会议信息。
7.进一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与管理,节假日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来电、来文的记录、接收、办理等工作。按规定对值班场所定期巡察,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领导及相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或者隐瞒不报,同时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8.进一步规范党员徽章的佩戴。党员徽章佩戴对象为所有党员,在参加党的重大会议、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支部党日、志愿服务等党的活动以及窗口单位、党员先锋岗等党员在岗期间应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在娱乐场所等不适宜的地方佩戴党员徽章,严禁购买、佩戴金、银等贵重材质制作的党员徽章,不得按党员干部级别配发不同材质的党员徽章。
9.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各处、所、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室督促工作人员经常打扫整理办公室,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根据《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永宁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联系我局实际,全面加强禁烟控烟工作。
三、加强舆情监管工作,警惕关注各类舆情,谨言慎行防微杜渐
10.对于负面网络舆情,干部职工不参与、不议论、不附和、不转发,注重规范自身言行,守纪律、讲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时刻维护自身形象。
11.各处、所、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在网上(主要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信息时要加强保密审核管理,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所有发布信息均需填写《永宁县司法局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并报局办公室备案,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四、强化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12.各处、所、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室负责人是机关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的作风措施,切实抓好工作整改措施的落实,努力使本部门的作风有明显改进。局办公室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听取和了解基层和群众的评价,对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认识不到位、整顿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机关作风飘浮、纪律涣散、工作效率低下等严重影响机关和单位形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永宁县司法局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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