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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成果,力争创建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现就我局2020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落脚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 毅 永宁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李奇峰 永宁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小英 永宁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纳晓国 永宁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魏 娜 永宁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安 峰 永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马 蕾 永宁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
黄雅莉 永宁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
王 嫄 永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崔凤娇 永宁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思瑶 永宁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司法局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具体由李奇峰同志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创建之基。一是坚持“抓党建、强队伍、促文明、树形象、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党的建设全方位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党组织活动贯穿其中,使文明创建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建工作体系,结合单位实际,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相关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把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党支部在文明创建中核心作用,推动文明创建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崔凤娇
完成时限:每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加文明创建内涵。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法律法规等学习制度,以“道德讲堂”的形式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和诚信教育,培育“文明细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文化素养,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展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精神风貌。扎实开展各类文明选树活动,树立本局先进模范标兵。及时与包扶村、社区等开展共建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支持文明实践,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魏娜、杨思瑶
完成时限:每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三)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融合。
一是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工作落实措施有力,全面完成司法厅、市局、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年内全部达标,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考评中位居前列,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群众满意率和社会诚信度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人:王嫄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向社会全面公开司法行政职能、各项业务和办事程序、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来文、来电,不拖拉、不扯皮,严格依法办证、办案,不刁难、不贻误,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热情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魏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内部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工作要做到透明、公正、公平,全局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回避、不护短,严肃查处,坚决制止歪风邪气,确保全局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责任人:魏娜、王嫄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年底全面总结
(五)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认真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做到全员注册,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积极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治宣讲,参加义务植树、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人:马蕾、安峰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每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充分利用工作例会、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各司法所
责任人:马蕾、各司法所所长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每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七)优美环境建设。建设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办公场所清洁整齐,办公秩序规范有序、严谨协调,文件资料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衣着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体、服务热情,杜绝办公场所脏、乱、差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人:王嫄、王海洋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每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八)开展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通过逐户走访、座谈交流、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重点向扶贫对象宣传讲解《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禁毒、信访条例等一系列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杜绝因为违法犯罪而致贫、返贫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向扶贫户详细介绍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并获取充分支持和认可,确保闽宁镇法治扶贫见实效。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各司法所
责任人:全体扶贫干部
完成时限:2020年底全面完成,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四、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局综合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综合办公室)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集中宣传、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三)健全档案资料。各责任人负责分管领域内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每季度撰写信息不少于1篇,每半年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局综合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材料申报,及时总结全局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各处、所、中心,局综合办公室)
永宁县司法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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