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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所、中心:
现将《永宁县司法局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资料。
永宁县司法局
2020年6月2日
永宁县司法局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县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紧抓6月禁毒宣传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高质量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氛围,永宁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区禁毒工作要点》《全区禁毒宣传进千家万户活动方案》,紧密围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城市整改创建等工作,立足本地实际,联合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活动。以“6.1”《禁毒法》颁布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为有利契机,切实提高永宁禁毒品牌影响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宣传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集中开展载体丰富、切实有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发挥集中宣传影响力,掀起禁毒宣传月全民参与的热潮。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要通过召开会议、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积极动员部署,做好禁毒宣传月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处、所、中心要立足本职工作,结合禁毒宣传月活动安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网络宣传为主的禁毒宣传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3日)。各处、所、中心要对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本处、所、中心先进工作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梳理归纳禁毒宣传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禁毒教育宣传工作机制。
四、实施细则及任务分工
(一)持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6工程。
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内容:紧抓学校复课时机,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县大中小学组织开展“校园禁毒四个一”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篇禁毒体会、一个禁毒故事、一期禁毒主题板报)。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群体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各司法所
(二)集中开展重要节点禁毒宣传活动。
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内容:1.组织开展“6.1《禁毒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我执法 我普法”宣传活动。2.“6.3虎门销烟纪念日”“勿忘国耻 禁毒为民”主题宣传活动。3.“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的禁毒宣言”公益宣传视频、口号有奖征集活动,创作全新禁毒宣传标语、口号等宣传素材。4.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防艾、民族团结、反电诈、脱贫攻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务实高效地开展各项禁毒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各司法所
(三)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
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内容: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告示栏等载体,推出禁毒内容教育专栏,动员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重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参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展板展示,观看禁毒教育片、禁毒微视频等方式,全面普及禁毒法律法规和毒品知识;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各司法所
(四)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乡村活动。
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内容:联合镇村干部深入农村,大力开展以禁种铲毒为重点的禁毒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识别毒品原植物罂粟、大麻,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禁种意识。
责任单位: 各司法所
(五)深入推动禁毒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1.禁毒宣传月期间,广泛发动全局志愿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禁毒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融合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兼容并续,营造禁毒宣传浓厚氛围。
2.结合《全区禁毒宣传“进千家万户”活动方案》,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商场等地开展以禁毒公益广告、歌曲、宣传品、宣传片推送为主的禁毒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各司法所
(六)全力推进媒体禁毒宣传活动。
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内容: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在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开设禁毒宣传内容,介绍毒情形势,讲解毒品危害,宣传禁毒成效;在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禁毒标语。
责任单位: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各司法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要以“禁毒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参与,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努力扩大禁毒宣传活动的覆盖范围。
(二)创新方法,务实高效。各处、所、中心需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创新方法开展线上线下禁毒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宣传渠道,组织发动有鲜明特色、可操作性强、注重宣传时效的禁毒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导,认真总结。为确保此次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处、所、中心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于7月4日前将禁毒宣传月材料(宣传月工作总结、简报、刊登信息、当日报刊原件、网页打印件等可证明工作痕迹、结果等资料)报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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