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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永宁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树形象,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以法治力量护航永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永宁县司法局闽宁司法所荣获全区法治暨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吕正芳、王学斌、马蕾同志荣获全区法治暨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4月,永宁县司法局杨和司法所所长鲁亚楠荣获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2024年6月,永宁县司法局荣获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吕正芳同志荣获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思想建设“政治题”答得标准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首题必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周例会学习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主题主线,强化凝心铸魂,筑牢思想根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引领学、全体职工集体学、每周例会常态学、各类平台自主学”等方式,灵活开展专题读书班、专题党课、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4年,共召开学习例会4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4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4次。持续加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管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导向,严格管控网络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应对舆情、处置舆情。2024年,未发现有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
(二)党的建设“履职题”答得规范
1.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堡垒
坚持把强化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三强十一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抓实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先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贡献永宁司法行政力量”“规范党员网络行为 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开展专题研讨20余次,召开党员大会10次。
2.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队伍管理、组织人事、警示教育上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使“逢会谈纪”成为常态。认真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各项活动,组织观看《零容忍》《贪欲下的沉沦》等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参观吴忠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良好政治生态。2024年,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3次,召开节前廉政教育警示会8次,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
(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题”答得坚定
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治县办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述法会议。积极配合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法治工作。合法性审核政府及各部门政策文件45份,政府投资协议及合同16份,26个部门权责清单,40个党政机关三定方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公开率、备案率均达到100%,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有效录入宁夏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牵头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指导全县2021年以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一事一档”整理成卷。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律知识测试7场次,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执法证年审,举办2024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暨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3期。启用永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聘任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关键题”答得高效
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职责。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代收点,公示《永宁县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实现复议案件应收尽“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印发《永宁县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关于依法进一步规范实施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拍摄行政复议宣传微视频1部,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班2期,切实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的案审会、听证会等方式全面研判案件情况,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专业性。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5件,其中受理103件,受理案件数较上年(40件)同比增长2.58倍。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3件(其中结转2023年受理案件13件,2024年受理81件,不予受理29件)。办结复议案件中直接纠错23件,纠错率28.4%。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审会4次、听证会4次。制定印发《永宁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向各乡镇、部门发出行政应诉督促函36份,进一步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监督各部门按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24年共收到以县政府为被告单独应诉的案件3件,已审结2件,正在审理中1件,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答辩举证率100%。
(五)普法宣传“开放题”答得丰富
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持续开展好“八五”普法。紧抓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式”普法,全县各部门以“法律十进”为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45次,法治讲座823场次,受教育人数近20余万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1+2+X”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组织各部门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培训278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法9批次,组织全县5171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11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128场次,组织法治夏令营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创新推出《法润永宁》普法栏目,拍摄制作系列法治视频10期,利用“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920篇,组织线上有奖竞答1次,创作普法短视频115个,视频浏览量100万余人次,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微视频《聊聊彩礼那些事》获评2024年银川市移风易俗短视频优秀作品。永宁县司法局获评“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称号。以“法律八进”为平台,充实“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订单式”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9次,其中举办法治讲座2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6余万人次。打造了永宁县仁存渡口黄河法治文化阵地,使法治元素成为黄河沿线一道别样的风景。
(六)公共法律服务“民生题”答得务实
搭建多途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扎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全覆盖,推广使用“宁夏公法云”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2024年,开展智能终端设备宣传227次。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2024年,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1136次,举办法治讲座106场次,开展普法宣传29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39件,提供法律意见29次,审核、起草合同25份。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搭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聚焦特殊群体利益保障。2024年,开展“法援惠民生”宣传活动81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9件。
(七)人民调解“基础题”答得亮眼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所一品牌”创建,以品牌司法所创建引领规范化建设和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闽宁司法所已成功创建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司法所”品牌。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卷宗制作培训、实战演练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切实把好调解员选任关,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2024年,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8期,培训人次1900余人,组织县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次160人。严格落实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的原则,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创立“1335”多元联动解纷工作法,与法院、综治中心、公安局等协调联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2024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3496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834件,调解1834件,调解成功1822件,成功率99.3%,开展分析研判会12次。
(八)社区矫正“难点题”答得精准
落实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制定永宁县社矫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制度和涉农外出管理办法,针对女性、未成年、涉农行业等不同群体,灵活制定矫正方案175人次,走访了解社矫对象就业就学情况37人次,保障其外出就业就学。制定《永宁县社区矫正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实时监控社区矫正对象自媒体账号,避免因不当言论引发舆情。成立永宁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核和评估小组,进一步规范“减假暂”适用。依法开展教育矫正,组织“国学”、反有组织犯罪、未成年犯罪等专项教育84场次,教育形式更多元,覆盖面更广,效果更明显。摸排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情况3轮,共计540余人次,四季鲜就业基地和望远宇航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已完成培训6场次,受训400余人次,解决就业17人次。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921人,宁夏刑满释放大数据平台录入率100%。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5人,总体情况平稳可控,已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连续四年无再犯罪目标。
二、创新亮点“加分题”答得出彩
(一)建成“塞上枫桥”社会治理中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成永宁县“塞上枫桥”社会治理中心,形成全区首家集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智慧城市运营中心+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为一体的“8+1”社会治理中心,该中心自4月15日投入使用以来,接待观摩学习80场次,接待群众咨询、办理相关业务1.6万余人次,化解信访问题、法律援助、矛盾纠纷等各类纠纷600余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二)打造永宁县四季鲜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
持续创新法治工作理念,针对永宁县四季鲜果蔬批发市场特殊的市场环境,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师事务所等力量,打造永宁县四季鲜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实现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纠纷调解、消费维权、就业指导、治安案件处置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质效。8月底建成投用后,共调解矛盾纠纷200件,涉及金额500余万元。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证明事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县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组织开展“云上普法‘典’亮永宁”“法者荣耀”民法典专题有奖竞答,持续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开展“律企结对帮扶”活动,借助律师专业优势,提供“1对1”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先后拍摄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云课堂4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9场次,为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创新提出“司法护企”“司法助农”新理念
先后出台《永宁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和《永宁县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全县以务农或生产经营为由申请外出78人次,审批同意78人次,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涉企赴外地生产经营性外出的保障,为永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法治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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