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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1003049/2025-00016
  • 永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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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6月10日
永宁县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来源:永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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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3日,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9个,制定的93条整改情况,已完成93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永宁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理论、政策学习,坚持学用结合。二是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视巡察内容,丰富学习内容,增强理论学习成效。

(2)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系统、不全面”的问题。一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的“结合”文章,深学细研,学思结合。二是制定印发《2025年永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坚持把会前学法作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常规动作。三是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严格贯彻落实我县法治方面纲领性文件即“一规划两方案”,印发《中共永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工作要点任务落实。

2.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够”方面整改情况。

(3)针对“依法行政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公开选聘12名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工作。发布《永宁县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暨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的汇集统筹。二是与县纪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及时依法做好投诉线索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系统操作培训班,印发《永宁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四是组织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及法制审核员旁听案件庭审。

(4)针对“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交流研讨、研究相关案例,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充分运用行政复委员会和公开听证程序,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5)针对“合法性审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实行“三级三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严格落实“部门+法律顾问+司法局”为主体的合法性审查模式,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

(6)针对“‘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各执法单位按时上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报表并确保填报数据准确。二是督促各执法单位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本单位公示栏、信用中国等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行政决定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对执法过程通过文字或音像光盘记录,对于重大执法决定或关键执法环节,确保以音像光盘方式记录。四是组织开展全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班。五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县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3.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方面整改情况。

(7)针对“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互观互学互检”活动,建立“一案一策”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情况,动态调整矫正方案。二是修订我局2025年度集中教育计划,开展危险驾驶、帮信等多主题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等。三是选定新东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确定中式烹调、美发两个培训工种,多元化开展帮扶救助。四是制定《永宁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8)针对“安置帮教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安置帮教专题学习会和永宁县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细化职责分工,研判联合帮教举措。二是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摸底排查,加强重点防控。三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落实“一人一档”建立安置帮教档案,“一人一组”成立安置帮教小组,“一人一策”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四是协调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政策,坚持每月为刑满释放人员推送就业招聘信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活、就业、住房等实际问题。

(9)针对“执法不规范和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永宁县文书送达回执制度,补齐文书材料,统一文书格式,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制度。

4.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短板”方面整改情况。

(10)针对“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四季鲜成立永宁县四季鲜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成立永宁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与法院、金融机构等多方面资源的有效对接与整合。三是对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机制保障等情况进行摸排,已对长期不运作的3家行业性调委会及时清理并上报上级部门。

(11)针对“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专职调解队伍和调解人才“专家库”作用,邀请律师、法院、政法委相关专业人员及权威领导参与具体个案的调处。二是开展县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期、乡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期,提高调解员专业能力水平。三是定期开展调解案卷评查,确保案卷质量。

(12)针对“考核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印发《永宁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坚持进行人民调解员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5.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力度不足”方面整改情况。

(13)针对“对律师事务所考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律师执业底线红线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二是定期组织律所主任参加司法局工作会议,强化律师政治意识、法纪意识。三是加强律所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14)针对“对村(居)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作出通报,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重新完善《永宁县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工作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重新选派优秀执业律师参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力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走深走实。

(15)针对“公证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开展整改自查,关于未对申请人亲属关系进行核实问题,对历年来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一一核实整改并补充到公证案卷中。二是严格按照笔录要求制作详细询问笔录,在确认亲属关系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公证处才依法出具公证书。三是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内容,提高公证员对公证文书书写规范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四是明确要求电话核实时由一名公证员沟通核实,一名公证员助理做好《永宁县公证处核实询问记录》,制作完成后由公证员再次进行审核,同时在核查人签字栏进行签字确认,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审核把关不严”方面整改情况。

(16)针对“2024年7月选任的部分人民陪审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选用要求,在人民陪审员的选用上严格按照要求选取条件合适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二是人民陪审员队伍中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目前均已辞职,退出人民陪审员队伍。三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此项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人员深刻认识错误,立即做出整改工作,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两名同志已作出书面检讨。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方面整改情况。

(17)针对“研究安排走过场”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3次党组会内容进行复盘,深入分析导致学习内容雷同的原因,并关于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多层级审核机制。二是每季度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制定印发《永宁县司法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确保干部职工有效预防舆情舆论。

8.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18)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通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坚持和运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围绕日常工作类、岗位调整、警示督促类等方面开展谈心谈话,关于干部职工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提醒谈话,提高谈心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19)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自身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各分管领导结合自身分管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聚焦风险多发高发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廉政风险查找,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常态。

(20)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协商联络机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提供干部人事、公务用车等档案资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整改情况。

(21)针对“询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范普法宣传品采购和询价相关程序,严格规范询价程序,做好询价材料收集归档,杜绝询价采购不规范现象。二是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帮扶项目,已与单位财务对接,已查找到三方询价手续。

(22)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进行支付,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出现类似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与公证处、厨师重新签订三方合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从严控制财务支出。

(23)针对“重建轻管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一是已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公司为“阳光中途之家”矫正基地房屋做鉴定,经鉴定为危房,目前已部分修缮完成。制定2025年基地教育培训计划,已组织“5+1”教育模块、专项警示教育29场次。二是对闽宁镇原隆村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公园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维护损坏设施,与闽宁镇签订阵地移交协议,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排查设施运行情况。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智能终端设备宣传,通过专题讲座、新媒体传播手段等详细宣传智能终端设备及“宁夏公法云”微信小程序,进一步提高使用率。

(2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2024年11月,已将4辆二轮电动车及法治主题公园计入固定资产,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对重点部门进行抽查核对,通过清点核查,建立资产台账,切实做到有物必有账,账实相符。

(25)针对“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将应收账款清理掉755788.07元,应付账款清理掉676407.78。因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是逐年累计,2024年存在新增项目,项目已支付一部分,有些未完成验收,故现剩余应收和应付待项目完工后将进行支付。

10.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方面整改情况。

(26)针对“纪律作风不严”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干部作风整顿专题会,切实转变会风、严肃会纪,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参会请假手续,参会严格遵守会议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单位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做出进一步细化要求,切实增强请假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办公室及时提醒、督促干部职工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每月对请销假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7)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教育专题培训,由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开展理论导学,增强对工作的热情和对事业的激情。二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干部在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便民服务活动。例如,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调研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干部,进行严肃进行处理。

(28)针对“学风不细”的问题。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分析会,对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对党组会议、干部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会议记录“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对各类重要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三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一人一岗、一岗一责”,明确会议记录的标准格式、内容要求和详细程度,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完整。

1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29)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研究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二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在“党建+人民调解”“党建+法律服务”“党建+法治宣传”上下功夫,不断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措施。

(3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规范党内生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明确会议主题和学习内容,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组织召开2025年组织生活会,鼓励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1)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人员,规范会议记录,建立会议记录审核机制,确保会议内容要准确、完整、清晰。二是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方式,搭建线上学习平台,定期推送会议精神、党建资讯等学习内容,方便党员随时随地学习。三是做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管理,利用重阳节、建党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关爱老同志”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引导退休党员参与党组织生活。

1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方面整改情况。

(32)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遵守《永宁县司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工作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多项大额支出,均逐项进行表决,由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逐项记录。

(33)针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利用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末位表态制”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末位表态制度的深刻认识。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压实“一把手”领导责任,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34)针对“落实回避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利用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照选人用人程序再次进行提醒督促,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二是制定《永宁县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承诺书》,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均签订承诺书。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议题,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实行回避。

13.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3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明确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第一责任人,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文件精神等方式,不断强化自身责任意识。通过制定印发《永宁县司法局党支部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二是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职能作用,坚持多级审核,确保每次学习内容的质量。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举办法律援助体验、社区法治集市、校园法治护航行动等活动丰富党员文化生活。

(36)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严谨”的问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制度及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向全体党员宣传民主评议制度的新要求和操作规范,让党员清楚了解评星和定级的区别和适用情况。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完善评议信息,准确登记参评人员。

14.关于“司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整改情况。

(37)针对“基层司法力量薄弱”的问题。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工作进行研究;2024年11月1日,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永宁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的请示》,对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进行调整;2025年2月13日,调整2名工作人员至基层司法所工作。

(38)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是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想,持续优化人才生态,注重把握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重要岗位出现空缺等时机,积极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让年轻干部成为中坚储备力量“大后方”。二是充分发挥“老带新”“强带弱”的作用,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专业素质培养,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完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三是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畅通中坚力量“进出口”,建议有计划地选派中坚力量到基层任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输血”。

15.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39)针对“县审计局对原司法局长经责审计反馈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底从资产系统将原有750平方米房屋划拨至机关服务中心。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扛牢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常态长效,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继续落实整改责任,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擦亮政治本色。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真正使铁的纪律成为司法行政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巩固整改成果。以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完成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情况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反馈问题根源,坚决做到整改销号,防止问题反弹,着力构建基础性、长效性工作机制,自觉把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新路径,力求在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推出更多有力举措,为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1-8011330                  

电子邮箱:ynsfj2010@163.com              

通讯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与胜利路交叉口永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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