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时间:2017年01月19日
来源:永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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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补充(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1、公款出国(境)费
2015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2015年公务车费用指标为14.5万元,实际支付14.69万元,比去年减少0.05%,比当年指标增加了0.01%,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支付了部分2014年的公务用车费。
3、公务接待费用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指标为3.5万元,实际支付0.15万元,比去年减少96%,原因是我局招待上级来人尽量在职工食堂。
1、公款出国(境)费
2015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2015年公务车费用指标为14.5万元,实际支付14.69万元,比去年减少0.05%,比当年指标增加了0.01%,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支付了部分2014年的公务用车费。
3、公务接待费用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指标为3.5万元,实际支付0.15万元,比去年减少96%,原因是我局招待上级来人尽量在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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