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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4-000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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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司法局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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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永宁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现将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

一是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全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120人,采取以会代训、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培训5场次,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重点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诈骗防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开展讲座259场次。举办全县“法律明白人”骨干暨人民调解员精准示范培训班1场次,组织全体学员开展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与农业生活生产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职责等内容,既考基础知识,也考灵活运用,具有较强的实战性和针对性。测试有效检验了“法律明白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学促行的目的。组织开展各乡镇“最美法律明白人”征集评选工作,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效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培育一批农村法律人才,助力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为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了永宁县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高质量推送市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李俊镇许桥村和望洪镇宋澄村被评为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贯彻全会精神提升法治能力”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乡村两级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全面推进无纸化学习工作,督促乡村干部及时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项学习及考试,有效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考法的认知度、参与度,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落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惠民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拥军爱民、关爱未成年人等重要活动中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开展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讲座以及免费法律咨询等法治宣传活动,为村(社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合力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截止目前,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1167次,开展法治宣传26场,乡村振兴法治讲座172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参与矛盾纠纷调处30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11条,拟定修改合同12份。

(三)强阵地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制定并印发《永宁县“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调解组织建设,优化整合解纠资源,建立健全三级“一站式”调解中心。2023年,建成县级“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1个,乡镇“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7个,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382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104件,调解成功1036件,成功率93.8%。其中损害赔偿纠纷109件;婚姻家庭纠纷156件;合同纠纷195件;邻里纠纷171件;道路交通纠纷28件;物业纠纷247件;劳动争议纠纷55件;山林土地纠纷3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2件;生产经营纠纷12件;其他纠纷84件。

(四)强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司法局积极开展各类电信诈骗、涉毒涉赌等法治宣传。2023年,开展法治宣讲145场次,法治宣传活动12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130余人次;在“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信息259篇,“法润永宁”抖音号推送法治视频103个;播放量927007次,在“永宁县法律援助”微博号发布法治相关内容108篇,粉丝3.8万人,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五)强赋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农业综合领域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邀请省、市专家学者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4场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及各乡镇多名人员参加培训,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打下坚实基础。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工作,严把人员准入口关,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并有序开展乡镇(街道)及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多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督查,发挥督查的督办导向作用,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均制定了“三项制度”事项清单,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并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均设置了法制审核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对重大行政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永宁县司法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体干部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参与、全力落实,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二是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受理了全县80%以上的案件,各乡镇、村居、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受理案件数量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各乡镇、村社区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协调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永宁县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系统学、专题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促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村社区支持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列席重大事项决策、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审核合同协议及村规民约、开展大型普法讲座。多渠道开展公共法律智能终端机使用宣传,提高群众对设备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健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完善考核体系,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永宁县司法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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