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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2-00043 文  号 永司发〔202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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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现将《永宁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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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永宁县司法局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2022年紧扣《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53号)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公开县司法局工作职责、领导信息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继续加强对部门文件、工作计划、业务工作等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司法为民举措等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公开涉及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2.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指导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本行政机关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在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库,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解读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依据职责和程序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公开工作。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司法行政领域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应公开尽公开。

5.做好财政预决算的公开。将财政预决算数据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

(二)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

1.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对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开展解读,实现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在政策解读材料中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合理选择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全部实施多元化解读。

2.抓好社会关切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强化对政策措施施行过程中社会关切的回应,提升政民互动在线响应能力和响应速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法润永宁”抖音账号、“永宁法律援助”微博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3.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本单位政策法规人员和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

1.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以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查发布工作。

2.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本单位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自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清网,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管理,强化发布更新,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新闻媒体作用。更好发挥“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法润永宁”抖音账号、“永宁法律援助”微博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务新媒体开办主体责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本单位信息审查发布工作,确定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3.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意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外公布,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三)抓好教育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培训科目,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采取干部在线学习、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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