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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3-03 索引号 640121-105/2021-00036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2020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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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

按照《关于报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银司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宁县2020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制,搭建平台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永宁县司法局按区、市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建成永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在各乡镇(街道)建立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根据县情实际,在全县5家律师事务所中从优遴选41名执业律师,分别与9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担任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始终保持100%,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了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专长、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

        二、发挥优势,扎实推进

1.因地制宜,化律师配置。永宁县司法局按照区、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具体要求,根据永宁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律师,确保法律服务资源平衡分布,满足偏远村、移民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2020年底永宁县新成立7个社区,我局及时进行调整补充,确保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责任目标,要求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每月统计活动情况,每半年一通报,并制定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双重考核评价制度,每月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宣传,积极服务。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能够坚持每个月到负责村(社区)至少服务1次(现场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积极举办《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主题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深入宣讲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法律素质,为广大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积极选树典型,召开“永宁县2020年度村(居)法律顾问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表彰,在全县律师行业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县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103个,及时解答群众和村(社区)干部法律咨询,加强法律顾问与基层群众、村(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不停摆,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身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3.参与基层治理,促进合谐稳定。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社区)值班,积极协助村(社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参与解决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各类协议、合同,修改村规民约,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推动村(社区)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促进村(社区“两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永宁法治化建设进程。2020年,永宁县公共法律中心共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5次,举办法治讲座140场(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49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869次,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30次,取得良好效果。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全部到社区开展防疫值守,并在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开展远程服务,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2次,法律顾问上门调解矛盾纠纷3次。

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

我局将全县9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按照村(社区)人口数和距离远近分三类给律师予以申报生活补助,其中:“一类”地区9个,补助标准为240元/月;“二类”地区17个,补助标准为220元/月;“三类”地区69个,补助标准为180元/月,生活补助费县财政已列入预算。

2020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财政预算26.7万元,实际发放值班费18.28万元(疫情期间未值班不发放补助);2021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是值班经费发放不及时,影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律师深入到各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因我县财政困难,经费保障不及时,2020年度的补助还未支付到位,导致律师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该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个别律师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后,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信息等上报不及时,导致上报和统计工作迟滞延后,影响永宁县整体形象。三是部分律师到村居工作不扎实。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缺乏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蜻蜓点水”式的到驻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县律师队伍的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仍有很多农村群众不知晓,部分群众遇到困难仍不懂得找法律解决,结合“八五”普法启动,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加强“法润永宁”微信、永宁法律援助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积极挖掘培育典型,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工作,通过干部走访、张贴海报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持续扩大“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3.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律师积极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严格法律顾问考勤评价,积极与村(社区)沟通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定期抽查,形成合力,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对重大事项做好跟踪回访,保证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4.与时俱进,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在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有效使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永宁小律”,并为各公共法律服务站配齐智能服务柜员机,部分村(社区)配备视频电话,让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就能自助获取法律服务,进行远程咨询,及时解决法律难题,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全覆盖、无差别地享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永宁县司法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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