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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法普组〔2022〕1号 生成日期 2022-02-21 索引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3-00010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法治进校园”暨“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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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县大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现将开展2022年春季“法治进校园”暨“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21日—3月20日(开学第一个月)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和谐校园。

三、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

结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二)宪法、民法典宣讲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民法典,弘扬宪法及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学生心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在校园里掀起学法讲法的热潮,让宪法及民法典走进师生心里,成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标尺,成为广大干部师生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三)安全警示教育

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活动,宣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电气火灾、防食品中毒、防校园暴力、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开展以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收看安全教育节目、国家安全教育、集中宣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

结合教材相关教学模块,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让师生了解学校和政府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的多方联动机制,学习处置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的规章制度,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确领会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方法,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提高教育惩戒执行能力,遏制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五)疫情防控教育

围绕新冠病毒的特点、潜伏期、症状、传播途径等防疫知识,加强科普教育,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的要求,增强防控意识和防护能力,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宣传、倡导并组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加快全民接种步伐,阻断新冠肺炎流行,筑牢疫情防护的屏障和栅栏。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2022年春季“法治进校园”暨“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取得实效。

(二)优化形式。各部门要科学部署、强化保障,针对学校和学段特点合理安排时间和内容,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课堂教学等途径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确保活动形式丰富、全面覆盖。

(三)落实责任。如有人员变动,各政法部门要对负责的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作出调整。2022年春季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2022年春季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的开展情况。(四)广泛宣传。检察、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副校长要主动深入各学校开展活动,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政法部门和教体局请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信息简报、记录表、视频等资料报送至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203室)。

联系人:马蕾

联系 电话:0951—8011034

邮箱:ynxpfb2017@163.com

  

                                       永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永宁县司法局代章)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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