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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4-0000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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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宁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永宁县司法局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68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2条,发布部门动态51条,发布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开部门文件1件,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条,政策解读3条,扶贫工作1条,预决算公开6条,公开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条。通过新媒体发布讯息、视频共124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永宁县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未收到和处理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一是制定印发《永宁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局202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二是持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永宁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进一步增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约束和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务微信(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永宁法律援助)、抖音短视频(法润永宁)等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大日常监测和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能够限期整改。本年度,推送“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讯息259篇,关注用户达9573人,依托“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基本常识有奖答题活动,全县1700余名干部群众参与答题。通过“法润永宁”抖音编发普法短视频105条,播放量927007次,点赞量2726个,评论量543条。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展2023年“法润永宁·我执法我普法”和“宪法在我心中”法治直播活动,依托“普法+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在线直播普及法律知识,将新媒体传播属性与法治建设的需求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永宁县法律援助”微博号发布讯息108篇,粉丝3.8万人,通过“法润永宁”今日头条号发布讯息218条,粉丝量494个,点赞量439个。通过政法新媒体平台,既展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又满足了大众“碎片化”的阅读需求,进一步拓宽法律知识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认真做好公开专栏的运营监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采编、保密技能、公文处理和网站、新媒体管理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在线读网、季度督查、年底集中考核等形式以督促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同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抽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正常、规范运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本机关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全体干部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参与、全力落实,但存在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实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政务微信(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永宁法律援助)、抖音短视频(法润永宁)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12件,宣布失效12件,修改2件。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及国务院取消调整罚款事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胜利路1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330;传真:0951—8766077;电子邮箱ynsfj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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