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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5/2019-0007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7-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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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全面推进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发〔2019〕5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永宁县委、政府重点和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工作

1.强化行政决策公开。一是积极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在决策前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二是做好重大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需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公开发布。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2.强化执行、管理和结果公开。一是结合本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主动公开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涉及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三是做好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按照县委、政府督查室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宁县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3.强化政务服务公开。一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在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网上民大厅)及时完善部门办事事项二是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政府网站公开,切实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二)重点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按时、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

2.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

3.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按照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公开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备案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和基层人民调解等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并审核公开各基层司法所重点、亮点工作信息,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普法与依法治理室牵头负责,各处、所、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室配合落实

4.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办综字〔2019〕27号)要求,以“谁起草、谁解读”为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着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领域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室配合落实)

5.做好“政府开放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永宁县司法局“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主题观摩、交流座谈等形式,近距离、全方位的向公众展示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司法行政重点、热点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室配合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按照国务院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局政务微信(法润永宁及各司法所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永宁法律援助)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宣传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作用。普法与依法治理室牵头负责,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及局机关各业务室配合落实)

2.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的通知》(永政办通字〔2019〕10号)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设置“政府信息查阅栏”、政务公开宣传牌,配备必要单位设施设备供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做好受理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按时做好答复工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五)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业务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密切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牵头业务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报送和上传有关材料,配合业务室要积极协作,认真执行,确保各项业务高效衔接、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于不按程序办理,不履行公开业务,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或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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