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永宁县委员会党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永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永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即日起对你单位常务副校长刘印同志任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欢迎大家提供违纪违规线索并对审计组及成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18795250303
审计组廉政监督电话:0951—8021196
中共永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永宁县审计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