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县财政及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人员增资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明显。2021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008358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6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38%;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47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63%。
——民生领域、“三大攻坚战”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兜牢民生底线。全县民生支出206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8%;二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化解隐性债务及利息45763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逐年降低;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用于百万移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9335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四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污染防治资金11103万元,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监督职责,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核减不合理支出1286.84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三公”经费支出367.14万元,同比下降8.33%。
审计认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但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本级财政自给能力较弱,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突出;二是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过高,财政整体增长及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182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285万元,上解支出333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954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88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15万元,年终结余59782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县财政及所延伸审计的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滞留专项资金,未能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专项资金212401.99万元,实际拨付200929.99万元,年末尚有11477.09万元资金未拨付到位,造成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绩效。
(二)固定资产清查落实不到位。一是待报废的2720.89万元固定资产,清查不实;二是盘亏的6292.36万元固定资产未能查清原因和责任。在申报金额14844.42万元的总资产中,盘亏资产占42.39%,各单位在资产清查方面未能压实主体责任,对盘亏的资产未能查清原因、区分责任,致使资产账实不符。
(三)垫付日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未能按时收回。日元贷款项目自2002年开始实施,贷款期限20年。截至2022年3月末应收未收贷款本金和利息1413.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1656.33万元。
(二)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借出后未及时收回。
(三)因未及时收回贷款,导致担保基金产生代偿资金。
(四)以归还贷款名义,套取财政资金1335万元。
(五)将贷款取得的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未能合理使用融资资金。
(六)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偏慢,项目规划不合理,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三、集体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审计情况
(一)租地企业欠交闽宁镇土地流转费660.78万元。
(二)乡镇欠缴土地租赁收入657.33万元。四、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三)企业拖欠闽宁镇各村资产收益性扶贫资金6707.12万元。
(四)扶贫资金项目投资收益率低,部分项目资产闲置,未能充分发挥扶贫作用。
四、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审计情况
(一)工程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工程。宁夏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13年—2016年间中标交通局实施的永宁县西部防汛排涝景观水系桥梁工程等四项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个人。
(二)闽宁镇实施的闽宁扶贫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净水厂工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投入使用。该工程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合同约定工期180天。截至2022年3月,项目未能如期建成使用。
(三)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未批先建和未招先建问题。闽宁镇实施的武河村美丽乡村整村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于2019年6月取得批复,但项目已于当年4月完成部分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水务局实施的中干沟整治及人工湿地工程三期管道、加压泵站工程, 2018年8月招标,但工程已于当年5月开工建设,存在未招先建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收入征管,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加大税收征收力度,保持税收稳定增长。财政应与税务部门紧密联系、联动共为,掌握重点税源,跟踪辅导纳税,运用涉税综合平台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保证收入应缴尽缴。加强土地收入调度,集中攻坚土地出让制约因素,保证土地出让收入稳定、均衡入库。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征缴力度,壮大收入规模,增加可用财力;三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抓住国家扩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有利时机,主动向上对接,力争在教育、卫生、社保、水利、交通、住房保障等领域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二)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财政绩效水平。切实强化绩效意识,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细化支出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落实资金使用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绩效考评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管理责任,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单位目标考核,提高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对于闽宁镇闲置、无收益的扶贫资产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综合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精准招商。
(四)压实整改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指导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