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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永宁县审计局组织审计力量,自2025年2月18日至6月27日对县财政局进行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县教育局、卫健局等9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国资公司进行了现场延伸审计、对全县53家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预算执行和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永宁县财政局认真贯彻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要求,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基本完成了县人大批复的财政预算任务。但审计发现在预算管理、预算绩效评价、重大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
(一)违规提前征收预算收入。
(二)未及时收取部分已收储土地租金。
(三)未及时上缴部分复垦土地租金。
(四)专项资金多申报38.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发现问题
(一)未及时征收一家公司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未及时收取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三)未依法履职罚没收入未按时收缴。
(四)项目结余56.76万元未上交财政。
(五)扩大开支范围,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支付资金3.72万元。
(六)支出管理职责履行不力,部门预算执行率较低。
(七)专项资金49.9万元尚未发挥效益。
(八)未执行关于预算支出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资源资产管理和利用方面发现问题
(一)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长期未结转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二)未按规定建立公共基础设施明细账,无法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折旧。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四)应急救援设备购入后未入账直接调拨,且未履行资产调拨程序。
(五)价值3424.42万元的医疗设备已交付使用,但未按规定调拨至使用单位。
(六)已无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清理。
(七)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八)未及时准确记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
(九)未按规定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入账。
(十)集体资源的承包未签订合同并收取承包费。
(十一)部分行政村的集体资源台账不真实不完整。
四、财政运行风险管理方面发现问题
(一)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超进度付款4.1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不精细。
(三)工程进度款拨付把关不严,多付工程进度款。
五、重大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发现问题
(一)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
(二)未按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且未经验收就交付使用。
(三)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工程变更未经会议研究决定。
六、基础财务管理方面发现问题
(一)预交电费管理不善、账账不符。
(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结余7.77万元闲置且未纳入会计核算。
(三)会计账面未及时核销已经支付的工程款73.6万元。
七、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发现问题
(一)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成后设备闲置,项目未发挥效益。
(二)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偏离社会效益目标。
八、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发现问题
(一)违规占用耕地18.9亩搭建圈棚。
(二)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落实不严格,存在耕地“非粮化”问题。
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方面发现问题。
卫健局未完成2024年度托育服务发展目标任务。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收益。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三是细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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