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高干部职工控烟意识,根据县爱卫办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提高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内各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管理,积极开展机关控制吸烟活动,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树立审计干部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不仅有利于营造清新的工作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向社会展示审计干部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海军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葛俊峰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晓丽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吕 涛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员为各股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吴江太同志担任。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分工
1.开展控烟监督巡查。
2.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
3.开展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
4.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考核奖励和批评教育。
5.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效果自评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在每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会议。
四、组织实施
(一)领导干部带头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在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和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吸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二)单位内部全面禁烟。落实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工作。所有办公区域均为无烟区,且不设室内吸烟区。局机关值班室、会议室、楼梯、走廊、办事大厅、食堂、门房、洗手间等场所均为禁烟区域。禁烟区域内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每位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不向来客敬烟,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三)进一步巩固创建无烟单位成果。要以身作则,优化机关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巩固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大力倡导和开展戒烟、禁烟、劝诫抽烟行动,使机关形成倡导禁烟、拒绝敬烟、无人吸烟的无烟环境,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四)加强劝导、监督。以股室、中心为单位,按月开展劝导、监督工作。具体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牵头负责。配备两名控烟劝导员和一名控烟监督员,佩戴专门袖标,工作日按时上岗,有台账记录。劝导员要对外来办事人员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监督员要对内部干部职工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条例》,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办公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敬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控烟宣传力度,营造控烟舆论氛围,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监督检查,巩固成效。配备好控烟劝导员和监督员,加强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禁止吸烟场所主体责任,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督导。
永宁县审计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