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永宁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水平,全面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胜利乡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油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等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专项排查整治,消除隐患,摸清全乡地下管网铺设情况,查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使得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采取强有力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控各类管网设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综合治理的重点
辖区惠银线、凯添能源天然气管道、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金诚天然气管道
三、综合治理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7年5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各村、辖区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要求,制定安全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村、辖区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排查记录表和隐患整改清单。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要立即整改。
(三)提升阶段(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各村、辖区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对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对整治行动特别是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乡安监办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村、辖区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四、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选址和设计布置等情况
1、管道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乡规划,与各类用地布局相协调,与乡防洪、道路交通以及地下管线等各类设施相衔接;是否符合乡规划规范、工程设计规范、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和遵循安全合理原则,是否考虑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合理规划并布局。
2、线路选择是否满足《输油管道设计规范》中对避开地震、山洪及地质灾害区域的规定,确需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区域的,是否采取了工程防灾措施。
3、石油天然气(包括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公路、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是否存在石油天然气(包括煤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的情况,以及民用管线封闭空间内是否存在石油天然气(包括煤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
5、敷设在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油气管道,是否采取了提高管道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
6、全乡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配备了压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设置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
(二)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
1、所有管线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管道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合格。
2、地面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3、是否有故障下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备用系统。
4、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
5、管线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情况是否上报相关部门,是否得到处置等。
(三)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
1、相关设施是否按照《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2、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要求对输油泵、加热炉、压缩机组等输油气生产设备、设施设置自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
3、是否按照《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修复技术规范》和《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等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等。
(四)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制度,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并按照要求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维抢修队伍或配备专门人员,配备维抢修车辆和设备,合理储备管道抢修物资,对管道线路进行维护。
2、管道是否设置了明显标志,对发现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
3、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管道是否及时进行了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
(五)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获得规划许可,是否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天然气管道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2、是否对所有管道、线路按规定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备案、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后投入使用。
3、相关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管道规划、项目核准、评价评估、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审查把关。
4、是否建立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对管道、管网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5、企业是否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确定了管道安全风险等级等。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1、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做到与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2、是否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和设施,及具体方案。
3、发生管道事故后有关企业和相关部门是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设置了警戒。
4、发生事故后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开展事故处置工作,确保有效、安全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唐 健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 杜元立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 夏 岩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周金川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管(农业方面)
姚建明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管(非农业方面)
刘新刚 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姚学智 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月梅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崔 宝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李韶华 供电所所长
段海涛 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王旗生 胜利中心市场管理员
谢新宁 胜利村村书记
哈 兵 许旺村村书记
柴建宁 八渠村村书记
周 斌 杨显村村书记
张 勇 陆坊村村书记
王国仁 五渠村村书记
常永宁 先锋村村书记
刘建林 烽火村村书记
汪国军 园林村村书记
政府乡长唐健任组长全面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杜元立领导乡安监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村、成员单位、站所也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管道设施沿线各村、营运企业要抓好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事故案例宣传天然气输送过程的危险性和管道设施破坏后的危害性,提高管道设施沿线群众保护管道设施的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管道设施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影响的涉油气事故、案件。
(三)制定公布方案。各村、辖区各油气管道企业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抓紧制定并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并于2017年7月25日底前将实施方案、具体联络员名单报乡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段海涛,联系电话:8470309)。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辖区各油气管道企业每季度末向乡安监办公室报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由乡安监办汇总后报县发改局。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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