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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 转载自: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
  • 2020年09月24日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来源: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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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原文: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11日银川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永宁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望洪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9.10”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永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知》(永安委发﹝2020﹞4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安委发﹝2020﹞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三、专项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 

四、执法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情况等。

3.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风险排查和分级管控以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品种、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达到了自动化控制系统要求,新建、改建、扩建装置是否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5.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过程记录,是否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设施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辨识和管理;是否强化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培训经费列支、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情况;“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否在厂区进行承诺公告。

(二)烟花爆竹领域

1、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行为。

2、零售单位。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工贸领域 

1、建材企业: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及液化石油气等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设备设施,煤粉制备车间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2、轻工企业: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

3、商贸企业:重点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等。

4、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森林草原防火。针对秋季风大气候干燥等特点,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森林草原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有关气象资料,落实好检测预警;与自然资源局联合检查重点林场、重点防火区;督查各乡镇应急值班值守、辖区林带草地巡查工作情况,确保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五、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工作落实。

  长:杨志星  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徐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包其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艾  琦、王兴宁、赵晓东、汪光生、白雪婧、丁  心、尹松涛、徐新宁、姚梦莹、王海龙、赵越

领导小组下设执法检查组、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执法检查组:由徐光、包其华副局长负责,赵晓东、王兴宁、尹松涛、徐新宁、白雪婧、丁心参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由执法大队长艾琦负责,汪光生、赵越、姚梦莹参加,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收集、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

(三)宣传报道组:由徐光副局长负责,白雪婧、赵越、姚梦莹参加,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六、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检查阶段。局执法检查组要结合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协调组按照执法检查组提供的检查情况,撰写信息简报;宣传报道组及时跟进报道执法检查进展情况。

(二)整改阶段。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执法检查组及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总结阶段。执法检查组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复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综合协调组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大检查工作通知》(永安委发﹝2020﹞4号)要求,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着力查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漏洞及死角。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提高企业非法违法成本,造成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予以处置。

(四)增强工作实效。要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着力提升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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