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为加强永宁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发挥湿地动态效益,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全县湿地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和湿地保护率不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湿地审批流程“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利用永宁县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结合我县实际,刘孟洋新建设刘孟洋临时用地共占用湿地图斑1块,共占用湿地面积0.0281公顷(0.42亩),本次拟在永宁县县三沙源公园与绿地补划湿地面积0.0435公顷(0.65亩)。现对本次补划湿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刘孟洋临时用地占用沟渠补划图斑信息公示表、位置示意图。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24日(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将依法办理相关确权登记手续。
受理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联系人:张德恒
联系电话:13239576462
附件:
1、刘孟洋临时用地占用沟渠补划图斑信息公示表
2、刘孟洋临时用地占用沟渠占补平衡位置示意图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