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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203/2017-65805
  • 永胜政发〔2017〕235号
  •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 永宁县胜利乡
  • 有效
  • 2017年10月23日
胜利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永胜政发〔2017〕235号
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来源: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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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发生的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涉及行业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区域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电力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为。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有效调度,防范事故继续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成立胜利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抢修救援组织。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挥:王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李奇峰      乡党委副书记

徐建军      乡纪委书记

                政府副乡长

杜元立      政府副乡长

                乡派出所所长

  员: 吴跃华      乡司法所所长

          黄吉龙      乡卫生院院长

          刘新刚      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姚建明      乡产业发展中心非农主管

  周金川      乡产业发展中心农业主管

王月梅      乡综治中心主管

姚学智      乡执法队队长

          谢新宁      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许旺村党支部书记

          柴建宁      八渠村党支部书记

                杨显村党支部书记

                陆坊村党支部书记

          王国仁      五渠村党支部书记

          常永宁      先锋村党支部书记

          刘建林      烽火村党支部书记

          汪国军      园林村党支部书记

指挥部职责:根据重特大事故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

任:李奇峰        乡党委副书记

员:乡党政办公室全体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汇报,并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站所,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处理信息。

(三)治安保卫组

长:崔         派出所所长

员:派出所全体成员

       乡执法队全体成员

治安保卫组工作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危险有害物品的管理;负责疏散群众和看管主要物资、设施;负责对有重大嫌疑的事故责任人的看管。

(四)现场抢险救援组

长:李    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

员:乡应急救援民兵分队

        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现场抢险救援组工作职责:拟定抢险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各村救援人员与抢险救援,对威胁事故现场的安全隐患,提出防备和处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五)医疗救护组

长:黄吉龙    乡卫生院院长

员:乡卫生院医护人员

医疗救护组工作职责:迅速组建现场医疗中心,统一调度医疗力量;负责伤员的登记、中转、救治,做好卫生防疫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长:杜元立

员:乡民生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后勤保障方案;做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紧急转移、疏散和安置;做好事故灾情调查、统计和核查工作;做好死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事故调查组

长:徐建军

员:乡综治、司法所全体人员及派出所工作人员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调查了解及汇报发生事故村委会及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汇报事故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及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医疗急救电话120及乡党政办公室电话8470309,报告情况,同时迅速派人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特大安全事故。一经确认,立即向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委会及企业应按处理突发事故的基本程序严格保护现场,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政村或企业,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向党委政府。

(四)派出所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加强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交通疏导、证据收集等工作,预防破坏活动。对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

(五)乡卫生院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医疗设施、药品等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四、处理与反馈

(一)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各企业应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对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在现场采取措施及时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在指挥救援中措施有力,有效控制事态并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发生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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