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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胜党发〔2017〕69号
  •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 永宁县胜利乡
  • 有效
  • 2017年06月29日
关于调整胜利乡“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胜党发〔2017〕69号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来源: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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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辖区企事业单位:

因部分中心(站所)人事交流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五城同创”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现调整胜利乡“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

    长: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樊建军   乡人大主席

李奇峰   乡党委副书记

            徐建军   乡纪委书记

               乡政府副乡长

杜元立   乡政府副乡长

            姚学智   乡党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

周金川   乡党委委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主管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纪检专干

员:   乡派出所所长

  乡卫生院院长

  乡教委主任

吴跃华   乡司法所所长

杨鹏飞   乡党政办副主任

            刘新刚   乡民生中心主任

宋建武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刘淑霞   卫生和计划生育专干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非农业副主管

            姚建明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非农业主管

            王月梅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马翼霄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成员

司玉辉   乡妇联、关工委专干

  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副主管        

        刘建林   烽火村党支部书记

柴建宁   八渠村党支部书记

           许旺村党支部书记

        谢新宁   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陆坊村党支部书记

           杨显村党支部书记

        王国仁   五渠村党支部书记

        常永宁   先锋村村委会主任

        汪国军   园林村党支部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胜利乡“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乡“五城同创”工作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五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

       任:李奇峰

工作人员:杨鹏飞李少勤王铁妹文玉孝刘淑霞王月梅     郑梅玲       

   主要职责:1、负责乡“五城同创”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负责相关推进会议的组织安排;

    2、负责整体方案和各项材料的总结审核;

    3、负责分解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五城同创”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

    5、负责各创建阶段性工作的安排和测评;

    6、负责整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各创建目标的档案资料由各分管责任领导负责安排整理归档);

    7、负责乡“五城同创”工作年度考核;

    8、负责乡“五城同创”工作的宣传。

三、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1、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建军

工作人员:司玉辉文玉孝陈建林

工作职责:按照《永宁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将任务分解落实,组织开展胜利乡“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工作,做好单项工作的总结及各项测评、迎检工作。

2、国家卫生县城(包括健康促进示范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

工作人员:刘新刚刘淑霞 史树媛许也赛

工作职责:按照《永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要求,将任务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胜利乡“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协调工作,做好单项工作的总结及各项测评、迎检工作。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樊建军

工作人员:姚学智    姚建明  

文玉孝张志清姚建斌

工作职责:按照《永宁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将任务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胜利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协调工作,做好单项工作的总结及各项测评、迎检工作。

4、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奇峰

工作人员:王月梅赵利琴杨邶雄陈希文

          周艳茹王占川刘节华

工作职责:按照《永宁县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实施方案》要求,将任务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胜利乡“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协调工作,做好单项工作的总结及各项测评、迎检工作。

5、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杜元立

工作人员:周金川马翼霄杜占永张彦军

段海涛

工作职责:按照《永宁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任务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胜利乡“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协调工作,做好单项工作的总结及各项测评、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材料报送制度。由乡创城办制定下发《胜利乡“五城同创”工作材料报送制度》,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按时向乡创城办和县相关责任部门报送完整、规范的文档资料。对送审材料不落实、不规范、不达标且不按时报送的相关创建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

(二)落实督查制度。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需按季度向乡“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乡创城办将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三)落实测评制度。每季度由乡创城办配合县统计局和调查队,按各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对《测评体系》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实地测评,查找问题,及时反馈,推进工作。

(四)落实考核制度。乡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将把各责任小组落实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完不成创建工作各阶段目标任务的,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不得推荐为各项工作先进。

                                                        中共胜利乡委员会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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