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
《胜利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胜利乡委员会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胜利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完善水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水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结合胜利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实现河湖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建立健全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河湖水系管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按照《永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保障全乡重点河湖(含排水沟、湖泊)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只扩不缩、只退不占,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生态功能持续上升,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设置
根据我乡河湖水系实际情况及管理体系,按照河道级别和流经区域,全乡实行乡、村两级河长,下一级总河长同时担任上一级河长,如遇人事调动,下任领导依次替补。
总 河 长:徐 军 乡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王 强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代乡长
樊建军 乡人大主席
李奇峰 乡党委副书记
徐建军 乡纪委书记
李 海 乡政府副乡长
杜元立 乡政府副乡长
(一)乡级河长。乡域内永清沟、西部水系(包含三沙源水库);银川南部水源地、银川征沙水源地;黑阴沟设置乡级河长实行“总管+分管”模式,乡级河长由乡领导担任,负责整个河湖水系的统筹管理。分段负责人由村书记担任,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河湖管理。
乡级总河长:乡党委书记(兼任县级河长分段负责人)
乡级河长:乡镇党委、乡政府领导班子组成成员
分段负责人:各村书记
(二)村级河长。各村境内列入永宁县河长名录的18条支斗沟,设置村级河长,村级总河长由各村书记担任(兼任乡级河长分段负责人),村级河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河湖的日常管理。
村级总河长:村书记(兼任乡级河长分段负责人)
村级河长:村“两委”班子成员
(三)河长办公室。胜利乡设河长制办公室,分管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兼任副主任。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成员。
五、工作职责
(一)河长职责。胜利乡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河长制工作,承担督导、调度职责。村级河长是所辖河湖、水库、水源地、沟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河长决策部署,健全河湖管理工作机制,组织领导河湖、水源地、沟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河湖、水源地、沟道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长及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河长办公室职责。负责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考核权责划分工作,沟通河湖管理信息,落实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
(三)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全乡河长制督查、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有关制度编制;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
2.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管理保护教育活动。
3.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民生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争取县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水系管护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监督资金的使用及应急资金的筹备调拨。
5.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调处河湖水系及水利工程土地权属纠纷,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负责指导监督河湖建设管理“查违控违”及水事纠纷的综合执法工作;
6.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编制河湖水系管理有关规划;负责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助组织完成取水许可、水土流失治理、河湖水工程建设等;负责乡域小型水利设施及工程管理与养护,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同县河长制办公室沟通联系;负责河流、湖泊、水库、排水沟等排污口巡查,依法协助取缔违法排污口。
7.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拟定河湖流域中长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专项规划,做好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减少农业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排放;负责监管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土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水系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改造工作,查处在林地湿地擅自经营行为。负责指导协调河湖水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卫生院: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卫生改厕、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9.各村委会:负责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任务,对本辖区沟道进行日常管护监管及沟道沿线小型水利设施的维修管理,同时结合每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群众清理辖区内沟道,保证沟道排水畅通。
10.供电所:全面保障河湖水系管护范围内公益性设施项目用电问题,严禁向河湖水系管护范围内未经国土、住建、水务、林业等部门规划审批的农家乐等非法经营场所供电。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区市县有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着力推动用水方式转变。
3.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实施农业和城乡节水改造,积极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4.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科学编制河湖岸线利用规划,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划界成果。
5.加强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建立河湖水域占用补偿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河湖水域和自然岸线,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土地开发利用要留足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
6.加大水域岸线突出问题清淤整治。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7.加强工业和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取缔工业企业直接入河湖排污口,加快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全面落实一级A排放标准。
8.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积极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9.加强水污染追溯倒查。全面排查追溯入河湖污染源,加快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0.加强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定期排查达标状况,未达标的要制定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实施挂牌督办。
11.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定期检测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水环境预警能力建设。推进水环境治理到河段、到乡村、到重点污染防控点的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13.加强水环境治理。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水生态岸线,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河湖水系水环境质量。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4.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完善河湖保洁及水域岸线管理养护制度,分段、分区域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主体和责任,积极探索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水域保洁、岸线管理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5.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保障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不被侵占,稳定实施退田还湖还湿,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联通。大力实施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16.加强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推行“山水林田湖”统一规划、一体整治模式,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加快高效节水现代化改造。
(六)加强执法监管。
17.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实现全覆盖。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执法,积极推进执法和服务向村队延伸。
18.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河湖水系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沙、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胜利乡河长制办公室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河长制落实工作。成员由党政办公室、派出所、民生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综治服务中心、供电所、教委、卫生院等责任单位和各村“两委”班子组成,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水系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河长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河长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河长制进展落实情况,每季度对下一级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的严肃问责。
(三)落实经费保障。落实河湖水系管理与保护专项经费,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对法规标准制定、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确权划界、执法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费用由财务给予支持保障。
(四)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与河长制工作考核同步安排,上一级河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导致本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等失职失责行为,予以严肃追责。
(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水系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全乡形成水忧患意识和水节约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自觉控制排污,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绿色循环经济。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增强社会各界河湖水系管理和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水系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八、考核管理
(一)考核对象。全乡列入“河长制”管辖范围的2处水源地、2条干沟、18条支斗沟(跨村7条)及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河长制组织领导、整治方案、信息上报及公示情况、工作台帐、工程项目完成情况、以奖代补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对辖区内河道巡查情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情况;对违法排污、排水行为处理情况;其他上级部门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附加分指标完成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考核采用常规考评100分和附加奖励10分复合分制,总计110分。考核结果分四档: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辖区内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对于工作有创新、在河长制工作中被树立为典型和具有示范意义的,工作成效突出受到省部级、区市县表彰的每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考核方式。河长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3种方式。由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河长制相关责任部门参与,根据部门职责,按照“统一标准”的原则,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日常考核及通报结果计入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每年7月份进行年中考核,次年1月份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前,各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级河长应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五)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全乡进行通报并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的进行约谈。
附件:1.胜利乡、村级河长名单
2.胜利乡“河长制”河湖水系基本情况
3.胜利乡“乡级河长”责任分工表
4.胜利乡“村级河长”责任分工表
附件1
胜利乡、村级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徐 军
副总河长:王 强
乡级河长:徐军、王强、樊建军、李奇峰、徐建军、李海、杜元立
乡级总河长:乡党委书记(兼任县级河长分段负责人)
乡级河长:乡党委、乡政府班子领导成员
村级总河长:村书记(兼任乡级河长分段负责人)
村级河长:村“两委”班子成员
下设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河长日常办事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平台,名单如下:
主 任:李 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主 任:崔 宝 派出所所长
姚学智 综合执法大队长
成 员:夏 岩 党政办主任
周金川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管
姚建明 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管
刘新刚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月梅 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明 教委主任
李 斌 卫生院长
李韶华 供电所长
附件2
胜利乡“河长制”河湖水系基本情况
胜利乡列入永宁县河长制河湖水系主要有:水源地2处、干沟2条、支斗沟18条(跨村7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水源地(2处)。永宁县饮用水源地供水主要来源于地下水,采取管网供水方式。城市饮用水源地3个,分别是银川南部水源地、银川征沙水源地、永宁水源地。目前除银川征沙水源地作为银川市备用水源地没有使用外,其他2个水源地均正常供水。
1.银川南部水源地。
银川南部水源地位于胜利乡园林村,于2001年勘探,设计机井24眼,允许日开采水资源量6万立方米,一级保护区面积10.0平方公里,设计取水能力1.5万方/天,截至目前,共成井20眼,承担着永宁县5镇1乡44个行政村405个队共28288户99795人及28所中小学的饮用水供给任务。
2.银川征沙水源地。
银川征沙水源地位于胜利乡征沙渠一带,于2004年勘探,设计机井24眼,允许日开采水资源量6万立方米,一级保护区面积为13.56平方公里,目前尚未开采。
(二)干沟(2条)。
永清沟(永宁段):该沟道于1965年4月21日开工建设,是永宁县四大中小型河流之一,从西部水系海子湖起,向东沿途穿过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及滨河大道后向北沿滨河大道进入兴庆区最终汇入黄河,沟道全长33公里,永宁境内沟道长25.5公里,胜利乡境内11公里。
西部水系(含三沙源水库):该沟道于2012年开工建设,南起青铜峡市交界,北至桑园沟,穿越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和望远镇四个乡镇,全长32.7公里,胜利乡境内13.3公里重点解决了永宁县西部防洪及农田排水等问题,充分利用洪水和沿山地下浸水,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彻底解决了闽宁镇、玉泉营农场、黄羊滩农场、胜利乡征沙渠等沿山地区内10万亩农田挡浸排涝及沿山暴雨、西干渠洪水下泄等问题。
(三)乡级主要河湖
南部水源地、征沙水源地、永清沟(胜利段从金星交界至胜利村东渠)、西部水系(胜利段从东洼沟至三号路口)。
河长:乡各包村领导(沿线各村支部书记)
(四)全乡支斗沟(18条)。
胜利乡河长制支斗沟涉及胜利、许旺、八渠、杨显、五渠、先锋、烽火、园林8个村共18条38.8公里,其中:跨村支斗沟7条14.4公里。
胜利乡各村河长制责任沟名单
1 | 胜利沟 | 长1.8公里 | 谢新宁 | 胜利村书记 | 陈莉莉 | 副书记 |
2 | 东风沟 | 长1.1公里 |
|
| 董志华 | 村委会副主任 |
3 | 草湖沟 | 长2.1公里 |
|
| 谢 宇 | 村监会主任 |
4 | 后滩沟 | 长2.6公里 | 哈 兵 | 许旺村书记 | 杨慧娟 | 副书记 |
5 | 秦毛滩沟 | 长1.2公里 |
|
| 方长军 | 村委会副主任 |
6 | 良繁场沟 | 长1.6公里 | 柴建宁 | 八渠村书记 | 史淑媛 | 副书记 |
7 | 许湖沟 | 长1.4公里 |
|
| 张 伟 | 村委会副主任 |
8 | 柳条弯沟 | 长1.8公里 | 周 斌 | 杨显村书记 | 廖金瑞 | 副书记 |
9 | 中央沟 | 长2.8公里 |
|
| 解正义 | 村委会副主任 |
10 | 移民庄点沟 | 长1.2公里 |
|
| 杨志胜 | 村监会主任 |
11 | 杨陆支沟 | 长2.5公里 |
|
| 吕春燕 | 村委会委员 |
12 | 雷渠沟 | 长1.9公里 | 王国仁 | 五渠村书记 | 杨金福 | 副书记 |
13 | 盐池湖沟 | 长2.8公里 |
|
| 马生林 | 村委会副主任 |
14 | 邓家沙窝沟 | 长1.4公里 | 常永宁 | 先锋村书记 | 任全仓 | 副书记 |
15 | 岗子湖沟 | 长1.7公里 |
|
| 周金川 | 村委会副主任 |
16 | 沿山附沟 | 长3.5公里 |
|
| 张 燕 | 村监会主任 |
17 | 东洼沟 | 长4.6公里 | 刘建林 | 烽火村书记 | 陈林军 | 副书记 |
18 | 七分沟 | 长2.8公里 |
|
| 贺满东 | 村委会副主任 |
西部水系胜利乡沿线各村河长责任制名单
单位:公里
名 称 | 责 任 人 | 长 度 | 起 点 | 止 点 |
胜利乡 | 徐 军 | 8.0 | 金星交界 | 三号路口 |
先锋村 | 常永宁 | 2.2 | 金星交界 | 盐池湖沟头 |
五渠村 | 王国仁 | 1.7 | 盐池湖沟头 | 治沙大学桥 |
杨显村 | 周 斌 | 1.6 | 治沙大学桥 | 永清路口 |
陆坊村 | 张 勇 | 2.5 | 永清路口 | 三号路口 |
胜利乡湖泊责任制名单
单位:亩
村 名 | 名 称 | 责 任 人 | 面 积 | 备 注 |
八渠村 | 黄家湖 | 柴建宁 | 80 |
|
杨显村 | 永家湖 | 周 斌 | 65 |
|
五渠村 | 盐池湖 | 王国仁 | 130 |
|
先锋村 | 庙头湖 | 常永宁 | 110 |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