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利乡2023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胜利村2队4队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永宁县财政局以永农综改办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胜利村2队4队2环境整治,建设卫生厕所2座,整治围墙1575平米。
2.2建设地点:永宁县胜利村。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建筑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1445935714@qq.com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8295190851)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胜利乡
联 系 人:刘新刚
电 话:13995389780
招标代理: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魏少波
电 话:18295190851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