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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17 索引号 640121-203/2021-000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胜利乡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胜利乡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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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做好我乡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乡养殖业稳步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兽药监管和畜禽屠宰监管,全面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我乡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和永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现将我乡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以非洲猪瘟和牛皮肤性结节病为防控重点,充分发挥我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职能作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积极做好辖区内猪、牛、羊的疫病排查、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在全乡范围内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6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农村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免疫率达到60%,对全乡所有农村犬要每条每45日驱虫1次,根据全乡养殖业发展实际,指导养殖户做好炭疽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羊痘、牛羊梭菌病、包虫病等动物疫病免疫防控工作;做好动物炭疽、猪乙型脑炎、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全面完成永宁县下达我乡的各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储备防控应急物资,加强防控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动物免疫应激反应死亡和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供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建立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及时指导监督饲养场(户)、养殖园区建立消毒机制、完善消毒设施,保障圈舍及周围环境卫生,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强化目标考核,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和传播。对散养户、养殖场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补针,消毒,不留死角,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合作,打牢防控工作基础,确保动物防疫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责和责任,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对玩忽职守、组织不力、不按规范程序实施防控,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及时安排,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畜牧兽医站要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落实防疫责任,特别是对村队结合部、乡镇结合部、农场之间结合部、搬迁未拆除的村队、大棚临时养殖户的防疫要加强检查,加强基础免疫和防控排查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免疫工作。2021 年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从2月2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秋季集中免疫从8月20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各村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集中免疫工作,确保与全县集中监测时间有效衔接。集中免疫结束后,乡畜牧兽医站要协助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每半月对新购入畜禽、应免幼畜进行一次免疫补针,消除免疫空白,确保应免密度均达到100%。

(三)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持续加强我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好定点屠宰场、养殖场(户)冷链运输等疫情防控关键环节的监管、消毒、排查、采样监测工作及档案记录。

(四)加强疫苗监管与技术培训,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照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规定,切实建立和完善疫苗管理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规范疫苗使用,避免疫苗失效、浪费。强化对村级防疫员的防疫培训工作,要求防疫员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操作,做到一畜一针头,完成免疫注射后佩戴免疫耳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工作和业务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练兵达到全面提高应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各成员单位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防和疫情控制能力。乡畜牧兽医站和各村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动物布病的疫情监测工作,重点强化规模养殖场和小规模户的监测。定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评估并发布预警预报,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和病原学监测任务。对监测结果要认真分析,科学判断,及时准确地提出预警信息和防治策略,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任何成员单位和个人不得满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疫情信息要及时登记核查,疫情报告要按规定程序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六)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乡畜牧兽医站和各村防疫员要进一步加大对布鲁氏菌病、 炭疽、乙脑等疫病的集中免疫力度,做好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防止狂犬病对人群生命健康的危害。

(七)强化畜禽养殖、流通、屠宰环节监管,增强依法治疫意识。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永宁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胜利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要求,强化畜禽养殖、交易、屠宰、加工、储藏等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畜禽养殖场(户)动物卫生、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等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屠宰检疫,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贩运户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做好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实行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和畜禽产品批发市场定期休市消毒制度,预防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务必保持清醒谨慎、全力高效的防控状态,严格按照《永宁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胜利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程序和防控职责,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力度。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对各成员单位的防控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管理制度、防控工作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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