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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20 索引号 640121-203/2021-00066
发布机构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胜利乡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胜利乡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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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乡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以全乡9个行政村为实施范围,以点带面,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做好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项目实施工作。

1、成立组织。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柳有为组长、乡政府乡长韩刚为副组长的胜利乡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日常协调督导。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干部负责开展指导服务,严把关键技术落实,督导项目实施。

2、认真落实项目任务。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水稻、

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以及农机服务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传播种植业绿色发展理念。县政府下达我乡2021年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任务面积8350亩。我乡2021年应完成水稻、玉米灭茬深翻作业8707.16亩,完成率104.2%。

3、严格实施程序。我乡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作业任务量,组织农户和种植大户及时收获水稻、玉米,协调中标单位永宁县兴达地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作业,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作业结束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督导中标农机服务组织永宁县兴达地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填写《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经各行政村书记和具体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在村委会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4、做好项目技术指导。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定期下村进行技术指导,对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将高茬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所有参与实施的永宁县兴达地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农机作业机具都要加装农机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

5、抓好项目自验。按照《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积极组织自验抽样工作,共计抽样3处,其中先锋村7、8队面积1419.06亩;先锋村9、10队面积 998.3 亩;五渠村2、3、4队面积535.48亩;抽样总面积为2952.87亩。

6、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监管。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胜利乡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秸秆焚烧监管,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员等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杜绝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

二、工作不足

一是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技术指导不到位,下村入户次数少,指导未能实现全程监督和技术指导。

二是作业服务公司认识不到位,对资金能否兑现持怀疑态度,工作开展不积极,作业时间长,进度缓慢。

三是乡政府工作繁杂,导致项目验收、资料整理不及时、不全面。

四是宣传不到位,农户对项目实施缺乏支持,各村对项目实施支持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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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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