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我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高效的服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申请流程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依法申请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到我乡《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时,能够说明所需政府信息的具体用途。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文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便于受理机构提高处理效率。
要求:
1、一张《申请表》只填写一项申请。
2、填写时请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受理机制
对于直接到我乡党政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的,开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并做好相关登记,承诺答复时限。
三、答复机制
(一)由我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渠道;
2、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 3、被申请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5、不属于本级行政机关掌握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以下列形式向申请人提供:
1、以文书等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提供复印或者安排查阅;
2、以计算机可读取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根据申请提供打印记录、电子邮件或给予磁盘复制;
3、提供内容摘要或摘录;
4、口头告知相关内容。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