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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3/2017-6596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8-11
发布机构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胜利乡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胜利乡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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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我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高效的服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申请流程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依法申请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到我《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时,能够说明所需政府信息的具体用途。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文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便于受理机构提高处理效率。

要求:

  1、一张《申请表》只填写一项申请。

  2、填写时请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受理机制

  对于直接到我乡党政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的,开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并做好相关登记,承诺答复时限。

  三、答复机制

(一)由我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渠道;

  2、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  3、被申请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5、不属于本级行政机关掌握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以下列形式向申请人提供:

  1、以文书等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提供复印或者安排查阅;

  2、以计算机可读取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根据申请提供打印记录、电子邮件或给予磁盘复制;

  3、提供内容摘要或摘录;

  4、口头告知相关内容。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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