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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21/2018-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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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审服发〔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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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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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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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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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3日
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
按照《银川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及为民办事代办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永宁县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考核细则(试行)》、《永宁县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考核细则(试行)》印发,请对照内容,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按照细则进行年度考核,依次兑现奖励。
附件1: 永宁县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考核细则(试行)及考核赋分表
附件2: 永宁县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考核细则(试行)及考核赋分表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宁县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考核细则(试行)
(一)组织领导(10分)
1.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主管民生服务中心工作,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有专门安排部署;
2.民生服务中心有专职主任,能够经常性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和业务知识学习;
3.民生服务中心机构健全,运作规范,人员到位,工作职能明确,每周正常对外办公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留有值班人员解答咨询或提供预约服务;
4.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定员定岗,保持相对稳定性,确保窗口不空岗,工作不脱节。
(二)事项入驻(20分)
1.民生服务中心岗位统一设置为综合岗位①、综合岗位②、综合岗位③等,计生业务进驻大厅。民生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将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素内容全部标准规范,事项流程标准化并统一录入上网;
2.明确办理流程和环节、办事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
3.所有办理的事项严格按照要求通过“政务云”平台进行网上流转,在窗口公开受理、办结并在承诺时限完成;
4.事项办理程序完备,手续齐全,资料归档规范完整。
(三)硬件设施(15分)
1.服务窗口标示清晰、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设置公告栏,配备电脑、高拍仪、制证机等基本服务设施。公告栏有破损及时更换,内容及时更新。办公设备登记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节能降耗规定,不铺张浪费;
3.查询机和显示屏运转正常,内容更新及时;
4.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必要设备。
(四)规范运行(30分)
1.窗口工作人员要求服装统一,岗位分工明确,服务周到热情,实现零争吵、无投诉;
2.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态度热情,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
3.严格落实AB岗。执行上班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得吸烟、吃东西、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上网聊天、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开通运行电子政务外网,不得擅自调换网络。熟练操作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按系统要求受理、办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领导审签环节要严格把关,禁止出现错办件、重复件及超期件;
5.安排专人加强对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的业务指导,做好月度办件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6.承诺件审核上报,即办件即来即办并及时录入“政务云”系统,录入信息真实有效;
7.建立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严格开展效能督查和政风纠错。
(五)信息畅通(10分)
1.按要求报送信息和相关数据,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量;
2.逐步建立视频网络监控系统,提升服务意识。
(六)群众投诉(10分)
1.有公开栏、投诉箱、办事登记薄、征求意见薄等,办理事项登记清晰,有信访接待点;
2.政策宣传到位,开通民生服务热线,并对热线咨询建立登记薄。
(七)创新工作(5分)
1.民生服务中心管理、便民措施等方面有亮点、有特色或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
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考核赋分表
考核 项目 |
考核 内容 |
目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基础项 (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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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10分) |
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部署本乡镇(街道)民生服务工作,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有专门安排部署;民生服务中心有专职主任; 民生服务中心机构健全,运作规范,人员到位,工作职能明确,每周正常对外办公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留有值班人员解答咨询或提供预约服务;配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定员定岗,保持相对稳定性,确保窗口不空岗,工作不脱节。 |
未专题研究部署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扣2分; 民生服务中心无专职主任,扣2分; 民生服务中心机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扣2分; 人员素质与数量难以满足民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占80%)扣 4分; |
事项 入驻 (20分) |
民生服务中心岗位统一设置为综合岗位①、综合岗位②、综合岗位③等,计生业务进驻大厅。民生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将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素内容全部标准规范,事项流程标准化并统一录入上网; 明确办理流程和环节、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所有入驻的事项严格按照要求通过“政务云”平台进行网上流转,在窗口公开受理、办结,在承诺时限完成;事项办理程序完备、手续齐全,资料归档规范完整。 |
未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岗位,扣2分; 要素内容不标准规范,事项流程未统一录入上网,扣2分; 计生业务未进驻大厅,扣3分; 办理流程和环节、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模糊不清,扣2分; 所有入驻的事项未按照要求通过“政务云”平台进行网上流转,未在窗口公开受理、办结,未在承诺时限完成,扣10分; 资料归档不规范不完整,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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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 设施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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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标示清晰、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办公设备登记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节能降耗规定,不铺张浪费;公告栏有破损及时更换,内容及时更新;查询机和显示屏运转正常,内容更新及时;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必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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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脏乱差,布局不合理,扣3分; 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挂牌上岗,扣2分; LED屏内容未及时更新,扣2分; 未按照要求制作公示栏、桌牌、工作牌,扣3分; 公告栏破损未及时更换,内容未及时更新,扣2分; 未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必要设备,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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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运行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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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岗位分工明确,服务周到热情,实现零争吵、无投诉; 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态度热情,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AB岗,执行上班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得吸烟、吃东西、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上网聊天、嘻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开通运行电子政务外网,不得擅自调换网络。熟练操作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按系统要求受理、办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领导审签环节要严格把关,禁止出现错办件、重复件及超期件;安排专人加强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业务指导,做好月度办件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承诺件审核上报,即办件即来即办并及时录入“政务云”系统,录入信息真实有效;建立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严格开展效能督查和政风纠错。 |
服务态度出现投诉,扣5分; 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分; 擅自调换网络,导致严重后果,扣3分; 操作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不熟练,扣3分; 出现错办件、重复件及超期件,录入信息不真实,扣10分; 未安排专人指导为民办事代办点工作,扣2分; 未建立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督查、检查村(社区)代办点工作,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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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畅通 (10分) |
按要求报送信息和相关数据,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量;逐步建立视频网络监控系统,提升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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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材料、报表的,扣5分; 无故不参加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会议、活动,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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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投诉 (10分) |
有公开栏、投诉箱、办事登记薄、征求意见薄等,办理事项登记清晰,有信访接待点;政策宣传到位,开通民生服务热线,并对热线咨询建立登记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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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要求建立投诉机制的,扣3分; 未设立信访接待点的,扣2分; 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数据 弄虚作假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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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5分) |
创新 工作 (5分) |
民生服务中心管理、便民措施等方面有亮点、有特色或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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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方式、运行机制及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有亮点、有特色,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在全区具有创新、引领作用或完成重点工作突出的,每项加3分。 |
扣分项 |
工作失误与通报批评 |
坚决杜绝工作失误、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及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 |
在服务运行、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产生不良影响,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
附件2:
永宁县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考核细则(试行)
(一)“政务云”网上办理(55分)
1.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员要强化网上办事能力。群众委托代办时,熟悉所办业务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时受理群众办件并录入办件信息上传。上传的附件清晰可辨,上传信息真实有效,告知委托代办群众办结时间、取件地址,确保委托代办事项及时办理、按时反馈;
2.印发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方便群众掌握办理事项、服务举措、办理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
3.开展即办服务、代办服务、协办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4.加强对为民办事代办员电脑操作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代办服务效率;
5.按照规定完成为民办事代办业务录入。
(二)基础设施(20分)
1.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工作人员衣着服饰应保持端庄、得体、整洁、大方,有满足办事需要、设置合理、办事便捷、位置醒目的服务场所,办公环境整洁有序、舒适美观,并规范悬挂为民办事代办点标牌;
2.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应做到“十个一”,即“一个服务台、一块牌子、一台电脑、一个专网(网上办事系统)、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个公告栏、一名以上为民办事代办员、一套办事指南、一张便民服务卡”等办公设施配备齐全;
3.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上墙公开;
4.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服务评议箱、投诉箱,公开投诉、咨询电话,有信访接待点。
(三)代办事项(20分)
1.统一办理《高龄津贴申请》、《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办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素内容全部标准规范,事项流程标准化并统一录入上网;结合当地群众的服务需求,适时增加自选服务事项;
2.服务内容标识清楚,各种政策宣传资料齐全,摆放整齐。
(四)创新工作(5分)
1.代办服务有创新或亮点。
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考核赋分表
考核 项目 |
考核 内容 |
目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基础项 (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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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云”网上办理 (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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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代办员要强化网上办事能力。群众委托代办时,熟悉所办业务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时受理群众办件并录入办件信息上传,上传的附件清晰可辨,上传信息真实有效,告知委托代办群众办结时间、取件地址,确保委托代办事项及时办理、按时反馈;印发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方便群众掌握办理事项、服务举措、办理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开展即办服务、代办服务、协办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加强对代办员电脑操作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代办服务效率;按照规定完成代办业务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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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员不能熟练操作“政务云”系统,扣5分; 对所办业务相关要求不能熟练掌握,扣5分; 不能及时录入办件信息,办件数量明显减少,扣20分; 无便民服务联系卡,扣5分; 代办效率低下,引起群众投诉,扣10分; 未开展与为民办事代办业务相关的服务,扣5分; 未按照规定完成为民办事代办业务录入,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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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设施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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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工作人员衣着服饰应保持端庄、得体、整洁、大方,有满足办事需要、设置合理、办事便捷、位置醒目的服务场所,办公环境整洁有序、舒适美观,并规范悬挂代办点标牌;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应做到“十个一”,即“一个服务台、一块牌子、一台电脑、一个专网(网上办事系统)、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个公告栏、一名以上为民办事代办员、一套办事指南、一张便民服务卡”等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上墙公开;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服务评议箱、投诉箱,开投诉、咨询电话,有信访接待点。 |
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工作人员服装不规范,扣5分; 办事场所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要,环境脏乱差,扣5分; 设备配备不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未按照要求公开,扣5分; 未按照规定悬挂代办点标牌,扣2分;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服务评议箱、投诉箱,公开投诉、咨询电话、信访接待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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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 事项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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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办理《高龄津贴申请》、《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办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素内容全部标准规范,事项流程标准化并统一录入上网;结合当地群众的服务需求,适时增加自选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识清楚,各种政策宣传资料齐全,摆放整齐。 |
按照要求未能代办相关业务,扣5分; 不能给群众提供其他相关代办事项,扣5分; 政策宣传资料不齐全,堆放杂乱,扣5分; 要素内容不标准规范,事项流程未统一录入上网,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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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创新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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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服务有创新或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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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事代办点工作突出,加5分。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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