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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1/2018-78201 文  号 永审服发〔2018〕37号 生成日期 2018-06-25
发布机构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审批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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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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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委办公室: 

现将《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下半年工作思路》报送给贵办,请审阅。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暨2018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8年,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标准化建设。以“一窗式”受理为突破口,抓住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顺利推进永宁县基层便民服务的数字化进程,提高网上服务效能,最大限度便民利企。 

2017年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荣获自治区级“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银川市全年绩效考核一等奖、银川市“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永宁县 “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招商引资”先进集体、永宁县绩效考评一等奖等荣誉。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办件44.62万余件,累计受理1306.91万余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站式,不见面,构筑政务服务新模式 

1.高质量完成网上办理事项梳理及录入。按照“三主三化”(以实体大厅为主阵地,以互联网政务为主方向,以县、乡、村三级贯通为主抓手,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系统化)的工作思路,第一批将全县32个部门919项政务服务事项、“五镇一乡一街道”和85个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35项便民服务事项涉及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依据等87个要素全部录入完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截止目前,第二批新增375个事项,正在梳理录入中。同时,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审查标准及办理时限,特别是特殊环节的实施内容、收费情况等关键信息全部对外公开,事项办理全过程留痕可控、可追溯,最后将办理结果信息同步推送到网上,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 

同时,按照全区《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梳理出我县“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坚持“不见面是常态、见面是例外”,推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不见面服务,目前第二轮事项梳理接近尾声,不见面率达67%以上。 

2.探索多种方式实现“不见面,马上办”。一是畅通快递送达实现不见面办理。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群众提供申办证照寄递快递服务。二是高效利用各类在线平台实现不见面办理。加强干部培训,熟练掌握各类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方法,多措施、多渠道宣传指导平台应用,为“不见面”审批夯实基础。采取官网介绍、电话咨询、QQ群、电脑远程演示、便民小条、高效利用各类在线平台。如项目立项审批已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平台赋码、接件验码、限时办结、信息公开”等要求,2018年上半年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变更)95个,政府投资项目批复38个。三是设置“体验窗口”引导群众不见面办理。积极推广各类外线平台和网上办事渠道,设置电子化服务“体验窗口”,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打造“最佳办事渠道”,持续扩大“不见面”流程的知晓度。(1)通过制作《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操作手册》,借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体验窗口,增加群众和企业的体验感,鼓励企业进行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及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通过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做到了“零见面”、“零纸张”。截至目前,共发放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操作手册700份,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15家,网上名称预先核准37家。(2)全面推行全县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在“体验窗口”引导医护人员在网上提交注册业务。推广医师护士注册工作的网上申报,为下一步实现医师护士证照电子化打下基础。截止目前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三个注册系统的服务资源和数据资源信息做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构电子化注册率达100%、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率已达90%以上,居全区前列。四是推进专业网站和政务云网并行运用模式实现不见面办理。如文化市场类业务、医师护士注册、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业务全部在专业网站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政务云网站全程录入,办结后代办或快递送达。五是创新融合代办制和“微信+快递”审批模式实现不见面办理。如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可由代办员收集材料代为在业务群上传至受理人员处,窗口接件后即可按流程办理,出证后由快递送证上门,全程不见面即可办结。六是完善代办点建设推进不见面办理。乡镇建立了村(社区)全程代办、乡镇(街道)全程网办的服务机制。以前社保认证都要到县政务服务大厅,每年办理人员集中,时间紧、路程远、花费高,尤其对孤寡老人、在外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群众成了一种负担,从2018年4月份起,群众可以就近在所辖乡镇(街道)民生中心或村(社区)代办点进行认证,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到目前为止,通过网上认证办理已超过3万件。 

3.持续推行政务下沉。将业务办理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县、镇、村三级协同工作平台,把35项业务下沉到基层,由“一个途径受理”变“多途经受理”,由“群众奔波”变“数据跑路”,进一步落实“县证乡制”。在全区率先启用了新版《老年人优待证》,实现到龄群众可在乡镇、街道就近办理,采取身份确认、数据处理、证件制作、发证、建档一站式免费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办理老年证25217件,换发新证10326张。 

4.强化宣传“不见面”审批。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印制《“不见面”审批服务指南》,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明确说明什么是“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总体要求、“不见面”审批如何实现及怎样进行网上申报等,并将《“不见面”审批服务指南》摆放在我局和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咨询台、填单台等显眼位置,进一步强化“不见面”审批宣传工作。 

(二)理思路,促规范,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35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服发〔2018〕7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验收评分细则的通知>》(宁政服发〔2018〕3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被列为自治区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之一,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永宁县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高度重视。2018年我县试点工作自2月初开始启动,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多次专题研讨会,并制定下发了《永宁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三年工作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县涉及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全县各个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2.落实分工。为顺利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将“五个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细化到各科室,明确各相关科室及窗口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标准化档案资料收集机制,将相关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视觉识别手册》规定设置政务服务大厅各类公示牌等基本服务标识;设置办事服务区、自助办理区、咨询辅导区、等候休息区等,对功能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做到窗口台面、办事区域整齐划一;配备窗口设施、大厅设施、安全设施、信息系统。 

乡镇按照“五个一”标准,即一个平台,一套设备,一个模版,一个流程,一支队伍,加大硬件、技术投入力度,先后投入120多万元,为所有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统一配备高拍仪130台、制证机12台、电脑10台,电视机8台,启用电子签章190枚,并更换电脑、显示屏等设备。投入3.5万余元,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及代办点制作移动展板、桌签、标语、形象墙等。 

4.人员管理标准化。各审批科室工作人员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管理,实行科长负责制;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与进驻部门(单位)双重管理。人事关系保留在进驻部门(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行首席代表制。政务服务中心可根据窗口人员日常和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调岗意见,派出部门(单位)应及时补充符合规定的人员。 

给各科室、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工装,女士长发配备统一发网,以“服务七部曲”为规范,要求接待办事人员时应礼貌热情、态度谦和,回答问题时使用规范用语,表达清晰、准确、完整,离开时应摆放“暂停服务”标识牌等,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为办事人员做出正确的指引。 

5.进驻事项标准化。我县凡是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包括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区市县三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标准。一是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将涉及人社、卫计、妇联、民政4个部门的就业失业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老年优待证办理、就业援助等35项便民服务事项,安排专人一对一进行培训,确保事项的95项要素全部按时、高效的录入“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做到“事项受理地址明确、事项办理流程详尽、事项审查细则统一”,力求事项要素清单完善。二是对各乡镇(街道)录入完成的事项,我局安排专人进行逐一核对,认真审核,对要素清单基础信息中录入有错误、遗漏、不完善的地方,及时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按照“方便群众、能少就少、能减则减”的原则,力求提高效率,录入准确。 

6.推进服务制度和考核监督标准化。制订、修改、完善并出台了《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勘验、评估工作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突发性事件安全应急处理办法》等21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考评奖惩体系。创新建立“三定两评一应用”绩效薪酬挂钩考核机制,率先建立正风纠错预警系统,将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比例提高到30%,各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每年5000元经费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用于考核奖励。出台了《永宁县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考核细则》和《永宁县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考核细则》,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服务承诺、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 

(三)一窗式,全能型,提升政务服务新理念 

为使政务服务提速提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2018年初,我局根据审批项目类别需要,调整有关部门窗口,改‘依部门设窗’模式为按功能分类设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将6个审批科室整合为3个业务服务区(社会事务服务区、项目服务区、商事服务区),以商事服务区为试点率先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新模式,将原有市场服务科5个窗口的3个大项104个小项整合,形成商事服务区,设立9个办事窗口,每个窗口可单独办结相关事项,实现企业登记一个服务区内,任意窗口、随心选择、一表登记、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即办即走、无界限、无等待的审批服务新模式。“由‘多窗’变‘一窗’,实现前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办事群众可在商事服务区任意窗口办理,享受从受理业务到核发营业执照一站式服务,实现窗口受理的全能和全综合目标。目前,社会事务服务区、项目服务区“一窗式”服务模式正在积极推进中。 

(四)提效能,强进度,开创政务服务新局面 

1.创新服务提效能。一是推进档案电子化。实现电子档案存储自动化,纸质档案存储规范化。通过网上登记核准的企业电子申请材料,由登记系统自动转入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电子归档,不再进行企业登记纸质材料归档。在大厅现场办理企业的档案安排专门档案整理归档人员,确保纸质档案规范有序存储。二是推行“一表通”服务。率先试行“一表通”审批模式,整合娱乐场所经营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营业性演出许可等10种申请表格,统一启用一张表“审批(备案)表”;将“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的4种事项反映在一张表上;申请表上新增“个人承诺”由申请人签字确认,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目前所有科室相关联办理事项全面推行应用“一表通”。三是推出“中介超市”服务。推出“环评公司中介超市”服务,将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含名称、机构所在地、证书编号、评价范围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汇总成册,供前来办事的群众参考,方便群众办事,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2.拓宽渠道提效能。(1)精准代理代办促利企。建立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和招商引资全程服务机制。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永宁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局牵头,与望远工业园区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通过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等形式,明确专人跟踪代办、协办。(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更简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7〕91号),进一步优化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一是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O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能源消费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不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二是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自治区级节能审查部门组织实施;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本数)、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级节能审查部门审查。 

(3)实现便民诉求“一号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7﹞12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党办﹝2016﹞106号)的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永宁县“12345”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全方位、全时段、高效率、高质量的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达到“一个窗口、两个平台、三大模块”的要求。采用对外公开招聘了10名政务公开帮办人员的方式,配齐人员高效运行。 

4.强化公开提效能。一是创新实行“二维码”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模式。将6个审批科室承担的所有事项的办事流程,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告知办事群众。办事群众只需拿出手机“扫一扫”相应事项名称下面的“二维码”,手机便能立刻显示出相关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内容。推行“二维码”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消除了办事群众“记不清”、工作人员“答不完”的服务短板,让办事群众指尖上的导引图成为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途径。二是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完善镇(村)务公开,通过电子屏、厅外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手册等,将各项惠民政策、办理事项、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全部公开,让群众在家门口明明白白办事。三是认真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示力度。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公开的项目外,及时将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永宁政府公众网公布项目审批、备案有关信息。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办结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及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与举报,做到信息透明,制度公开。建立了排污许可“黑名单”制度,将守法不良的排污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五是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开通微博及微信公众号,通过微博累计发布信息91条,处理咨询投诉2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条。做到了,专人受理,领导审核,电子版及纸质存档留底。 

5.机关创建提效能。一是配合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县”及“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二是完成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三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双拥示范单位”、“县级文明单位”、“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等。通过制作展板、宣传横幅,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以及宣教测试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宣传。定时报送各类创建信息80余篇。 

(五)抓学习,重作风,促进政务服务新提高 

2018年,我局以“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为契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服务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塑造良好对外形象。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新修订党章、党纪党规为学习重点,创新“3+2+1+X”学习模式,即:“一周三次集中学习、一周两次微信推送、一周一次微信学习、不定期业务考评测试”,确保学习效果。结合“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实际,围绕五个方面20个突出问题深刻剖析,确保查找问题准确到位。 

2.强化服务意识建设。结合日常管理发现的新问题,再次修改《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绩效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明确除病、事假等特殊情况外,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累计两个月考核末位的,由派驻部门重新调换工作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月度考核排末位一次,扣发一季度绩效考核奖,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充分发挥“红旗窗口”“党员先锋岗”“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依托电子监控,抓拍服务模范和违规典型,将图片制作成手机相册发送到微信工作群曝光,引导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创先争优树形象。2018年,经考核发现2起工作人员屡次不遵守考核纪律的情况,我局分别向永宁县人社局、永宁县运管所以函件的形式要求调整工作人员,得到派驻部门积极回复并予以更换。今年截至目前,共编发考核周公示23次,月通报5次,通过微信工作群曝光6次。 

启用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设有“政务动态”、“政务热线”和“政务通知”三大互动服务功能。2018年截至目前,共审核上报各类信息334篇。其中被永宁县政府公众网采用121篇;被风清永宁采用1篇;被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用13篇;被市政府网站采用1篇;被区政府网站采用5篇。被银川日报报道1次、银川晚报报道1次;银川新闻报道3次。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发展不平衡,建设有待规范。目前我县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的配置设施还不够统一,人员流动性大且整体素质不高,导致网上办事系统难以顺利推进。 

(二)“不见面”办理运行过程中,有些企业通过网上申报上传的材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不符合审批要求,反复补充材料或重复申报。 

(三)县域面积小,大多数企业和群众30分钟之内都可到达政务大厅,网上申报意愿不足且嫌麻烦,部分事项网上操作流程繁琐,不够简单易行。专网、政务云并行,办事群众申报时摸不着头脑,网上办反而变得麻烦,难以普及。 

(四)并联审批工作中,存在企业使用并联审批流程积极性不高,企业工作人员对并联审批流程尚不够熟悉的情况,部分并联审批部门还是未将事项列入并联审批,还存在单独审批的现象。 

(五)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规定,县级已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但是市级对我县每年度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仍旧包括“开展能评项目后期监督管理”的考核赋分,由于审批局窗口单位的性质,没有人力和物力进行节能监督检查,目前采取告知项目单位报备项目节能报告的提醒制度,综合节能监察中心的主要职能和目前“放管服”审管分离的要求,建议由节能监察中心着手项目后期能耗的监督检查,有效控制能耗,完成考核任务。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加大网络知识、“不见面”审批流程宣传等,提高公众网络知识水平和网络办事能力,转变申请人和审批人员网上办理的意识,引导申请人增强网上申报的主动性。在证照速递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争取引入第三方广告公司来承担快递费用,解决政府群众资金压力,利用双向受益机制支撑不见面审批畅通运行。 

(二)强化引导,提高网办率。安排专人在网上自助服务区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辅导帮助,进一步发挥网上自助服务区的作用,对前来办事排队等候的群众进行分流疏导,节省群众等待的时间,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对于一些针对民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尽可能简化至“傻瓜机”模式。 

(三)强化督导,夯实基层建设。驰而不息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不见面”工作进行督查,使“不见面”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助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四)加大力度,实现标准化。继续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主三化”的要求,以政务大厅为主阵地,以互联网政务为主方向,以五级服务贯通为主抓手,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系统化的工作思路,在严、深、实、细上下功夫,形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编制好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好我县联合办理事项的审批标准,并积极进行试点,逐步建立起审批标准一体化、审批环节整体化、审批进度同步化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并根据审批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做好新版服务指南的修订工作,真正实现审批服务精细化、咨询告知书面化、操作流程便捷化、审批服务优质化,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加强协调,改善大厅面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建筑面积与功能布局相匹配、设备设施适度超前和厉行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便民、交通便捷等因素,进一步完善电子服务和标准化建设的硬件服务设备,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供硬件保障,并将配套的社会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全部纳入办事大厅集中办理,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全面的政务服务,积极完成“四城十二县”等创建工作。 

(六)常抓不懈,推进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与管理。落实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办法》(政府第90号令)及自治区关于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的规定,强化政务大厅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基地作用,在全局营造学先进、当先锋、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打造一支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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