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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3号)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文化部文市发〔2003〕31号)的相关规定,经现场勘验后,拟同意筹建银川市永宁县椿屿网咖(个人独资),现对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名 称: 银川市永宁县椿屿网咖(个人独资)
地 址: 永宁县望远镇江山阅(北区)51号商业房01号03号二楼
经 济 类 型: 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经营项目: 互联网上网服务
申请电脑台数: 47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焦家彤
公示时限:2025年07月28至2025年08月0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向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举报或反映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距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951-8021323
受理人姓名: 杨乐
地 址: 永宁县宁丰街与永康路交叉处
邮 码:750100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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