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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中宇桥架构件有限公司电缆桥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06-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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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宇桥架构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中宇桥架构件有限公司电缆桥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租赁永宁县望远镇长湖村经纬创业园404号闲置车间以及辅助用房,占地面积1800m²,总建筑面积1637.26m²,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建成后计划年产电缆桥架2910吨,其中镀锌板电缆桥1940t/a,架冷轧板电缆桥架970t/a。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万元,占总投资的9.47%。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运营过程中静电喷塑工序产生的喷塑粉尘通过自动脉冲反吹式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经车间顶部排气筒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排风,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出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之后进入经纬创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须将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适当加厚固定设备的基础底板,加装减振垫,厂界外1米处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板材下料、打孔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职工日常办公及生活垃圾通过收集箱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处。

  5、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程建设情况。

  五、项目建设的“三同时”环境监管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7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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