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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杨和镇小叶兄弟瓜子厂:
你厂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炒货食品加工项目》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永宁县杨和创业园4#,总建筑面积2264.46㎡。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644.06㎡,为1层钢结构,综合办公楼620.4㎡。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8.65万元,占总投资的1.73%。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蒸煮、烘炒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以及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达标排放,蒸煮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尾气经车间换气系统引至室外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及原料清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经过滤装置处理后排入杨和创业园下水管网,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提升机、筛选机及炒干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噪声通过车间墙体阻挡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昼间贡献值、叠加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不合格原料、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不合格原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送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程建设情况。
五、项目建设的“三同时”环境监管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7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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