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

关于宁夏永宁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成尚品雅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11-24 来源: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宁夏永宁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永宁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成尚品雅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银川市永宁县城宁和街以东、团结路以北、永祥街以西、胜利路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228197.5m²,总建筑面积405950m²。项目总投资12742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的0.13%。主要用于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和社区医疗服务站废水。餐饮废水经项目自建隔油沉渣池处理后会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社区医疗废水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预处理,水质均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A级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厨房的油烟废气、汽车进出产生的尾气以及垃圾中转站臭气和灰尘。通过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蓬盖、车辆密闭运输、道路硬化等方式处理;地上停车位周边设置绿化带,地下机动车停车库设置排风口,出入口车道自然补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内置烟道于所在楼楼顶高空间歇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垃圾中转站设臭气和灰尘净化处理系统,设通排风系统,卸料大厅的臭气和灰尘由设置的吸风罩抽吸,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建设单位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禁止夜间施工,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社区医疗站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固定垃圾箱日产日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和社区医疗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五)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沈俊,联系电话15109687555。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