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

关于宁夏秦墨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高端影像产品加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09-25 来源: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宁夏秦墨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秦墨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高端影像产品加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金盛中小企业创业园内,租赁A8号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年加工生产相片24万m²、相册18万本、相框10万个。建筑面积2208.45m²。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1.5万元,占总投资的3.8%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相片热覆膜工序使用的预涂膜以及相册胶装工序使用的常温胶挥发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抽风装置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处理,经15m高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相框下料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设置移动式布袋吸尘器收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园区下水管网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微喷机、覆膜机、压痕机、下料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外1米处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边角料及布袋吸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设置一般固废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常温胶桶,通过设置危废专用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程建设情况。 

  五、项目建设的“三同时”环境监管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7年9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