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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兴合祥钢结构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金属结构制造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租用宁夏凯航商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5000.9m²作为本项目生产厂房,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红旗南路西侧。项目建成后年产1600t吨钢结构。项目总投资10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35.5万元,占总投资的3.49%。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焊接尾气和喷漆废气;焊接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至厂房顶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纤维过滤系统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工序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下水管网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工作,厂房内的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处理后。昼间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埋弧焊丝、废烧结焊剂、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及废油漆桶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边角料和废埋弧焊丝外售综合利用;废烧结焊剂转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区填埋处理;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和废油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程建设情况。
五、项目建设的“三同时”环境监管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7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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