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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民车轮厂汽车钢圈生产维修项目 |
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金盛中小企业创业园内,租赁A3号厂房 |
永宁县福民车轮厂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面积2147.5m2。项目建设内容为年组装生产汽车钢圈2万件,维修钢圈6000件。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7万元,占总投资的5.5%。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锈粉、塑粉以及有机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抛丸锈粉经集气管收集,由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塑工序产生的塑粉采用转翼式滤芯过滤系统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创业园内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压力机、抛丸清理机、固化机等,采取隔音和减震措施,经空间距离和墙体阻隔,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焊丝、废部件,废包装材料和除锈粉尘,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通过设置危废专用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
2 |
晓龙玻璃有限公司新型钢化玻璃加工项目 |
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人和南路西侧1号车间,租赁凯航商贸有限公司厂房 |
宁夏晓龙玻璃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筑面积2528.47m2。主要建设内容为钢化玻璃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玻璃切割会产生少量粉尘,自由沉降,清扫收集后和沉淀池内的沉淀物一起清运;加工过程中挥发出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下水管网进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钻孔机、中空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处理后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玻璃碎粉泥、废胶桶、包装废弃物,通过设置一般固废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
3 |
民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生产项目 |
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人和南路西侧4号车间,租赁凯航商贸有限公司厂房 |
宁夏民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筑面积4989.5m2。建设内容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5%。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玻璃切割会产生少量粉尘,自由沉降,清扫收集后和沉淀池内的沉淀物一起清运;加工过程中挥发出的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下水管网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钻孔机、中空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外1米处噪声能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玻璃碎粉泥(石英砂)、废胶桶、包装废弃物,通过设置一般固废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箱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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