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永宁县盛旭宁油气站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宁县盛旭宁油气站有限公司盛旭宁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109国道东侧,白鸽路四季鲜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西侧。项总占地面积为22572.5m2,总建筑面积为5415.86m2,主要建设站房,加气罩棚,储气区,辅助用房等。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2%。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要求,然后定期由吸粪车抽运至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营产生的机械噪声及机动汽车进出加气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垫、隔声,车辆入口处设置禁鸣标志、安装减速带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储气瓶残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的垃圾转运站处置;废机油、储气瓶残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书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才蔡开清,联系电话:13995103339。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