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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东升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银川东升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望远分公司年加工2000台低压配电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640121-38-03-010764。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厂区位于红旗路西侧,南侧为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宁夏凯航实业有限公司,东侧隔红旗路为赛乐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573m2,总建筑面积为12001.11m2。项目主要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办公生活楼、职工培训中心及技术中心楼、专家楼等生产及辅助设施。设计年产开关箱1000台、计量箱600台、低压配电柜400台。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4万元,占总投资的5%。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及食堂油烟。焊接烟尘经车间内设置的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车间强制通风口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预留垂直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剪板机、折弯机、压力机、电焊机、钻铣机、台式玫丝机等机械噪声。项目夜间不工作,厂房内的设备噪声可由基础减振、墙体阻隔降低噪声。处理后昼间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板及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废铜线、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钢板及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废铜线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望远工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才曹兴爱,联系电话:13739598338。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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