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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及锅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19-640121-27-03-000428。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109国道以东、白鸽路以北、金盛物流园以西、规划路以南的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总占地面积658m2,主要建设25m3/d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一台、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5万元,占总投资的6.1%,主要用于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2.5m高围栏,大风天气停止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场地、路面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
(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须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通过“一级沉淀池+A /O池+二级沉淀池+清水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污水站出水水质须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的标准后通过新建排污口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新建清水回流收集系统,设置一个100m³清水循环罐,将纯水制备浓水、冷却水、冷凝水全部接入清水回收循环罐,主要回用于冷却塔补水降温、设备降温、冲厕用水。
(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各工艺单元产生的恶臭须加强操作管理,各污水处理单元全部密封加盖板,盖板留进、出气口,将恶臭气体收集后引至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由设备用房顶部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恶臭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锅炉须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三)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污泥产生量约2.4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须定期清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处置。
(五)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须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定期开展事故演练,使运营期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六)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书》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五、项目建设单位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王立军,联系电话13639591997。
六、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01月0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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