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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神(宁夏)国际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贺兰神国际酒庄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18-640121-01-03-006786。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201省道西侧,宁夏贺兰神十万亩有机葡萄生态产业园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984.9m2,总建筑面积为20229.96m2。酒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葡萄酒展厅、葡萄酒酒窖、客房、餐饮宴会、游泳健身、办公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后勤服务用房等。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3万元,占总投资的0.42%。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天然气燃料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直接排放;油烟废气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5m³隔油除渣池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20m³化粪池处理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贺兰神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营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声装置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除渣池和化粪池清掏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垃圾清运车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隔油除渣池清掏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集处理。化粪池清掏物用于周边葡萄基地施肥。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田龙,联系电话:15109516613。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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