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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立兰酒庄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立兰酒庄有限公司立兰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19-640121-05-02-003926。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以东,东侧为西夏渠,南侧和西侧均为葡萄种植基地,总占地面积为1091867m2。主要建设酒庄一座以及葡萄种植基地。项目总投资79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0.71%。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浸皮发酵工序会产生发酵尾气,由车间通风系统排出扩散;污水处理产生恶臭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周边加强绿化。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全部进入酒庄地埋式生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m3/d)处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灌溉葡萄种植基地。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除梗破碎机、压榨机、各类机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并经厂区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果梗、皮渣、发酵渣集中收集后作为饲料综合利用;酒泥、酒糟、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淀物用作葡萄种植基地的肥料;酒庄内生活垃圾和霉烂果收集后运至原隆村垃圾中转站处置。葡萄种植基地产生的废枝条集中收集后粉碎用作为肥料,烂粒集中收集后送原隆村垃圾中转站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酒庄地面均硬化处理,生产区域防渗处理;采用有机种植,严禁使用农药化肥等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杨园,联系电话:18595019888。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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