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本木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实木门2000套及实木楼梯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审服(环)审发〔2019〕29号
时间:2019-06-25 来源: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宁夏本木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本木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实木门2000套及实木楼梯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19-640121-21-03-001208。项目位于宁夏创业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产业新城6-1幢2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62m2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万元,占总投资的7.1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料、打孔、打磨产生的粉尘、喷漆废气油烟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开料、打孔工序处设置收集管,将粉尘集中收集后由中央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柜集中收集处理喷漆废气由吸尘风机入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经环保水帘柜+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开料、打孔、打磨产生的粉尘、喷漆废气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环保水帘柜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环保水帘柜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属于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危废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精密锯、三排钻、打孔机、砂光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中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危险废物(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底漆废油漆桶、废白乳胶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刘成志,联系电话:17709589952。

五、项目建设的“三同时”环境监管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程序实施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6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