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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江瑞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矿山机械设备制造和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19-640121-43-03-008645。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人和南路西侧江瑞工贸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4597.10m2。项目建成后计划年生产悬臂式掘进机5台、维修20台。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4.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水等,而且以噪声和扬尘的影响尤为明显。施工时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和抛丸粉尘。喷漆工序须在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由引风机引至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采用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抛丸粉尘经吊钩式抛丸清理机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和抛丸粉尘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摇臂钻床、吊钩式抛丸清理机等设备运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机械零部件、粉尘、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漆渣、废活性炭、沉淀池油污、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剂油漆桶、废稀释桶、废切削液桶)。生活垃圾与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处置。废边角料、机械零部件、粉尘收集至一般固废收集区,外售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立。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污、漆渣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和废切削液桶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立。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韩庆伟,联系电话:18686092693。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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