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达诺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烤漆套装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审服(环)审发〔2020〕5号
时间:2020-03-19 来源: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宁夏达诺木业有限公司:

公司委托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宁夏达诺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烤漆套装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19-640121-21-03-012059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D4号。项目总占地面积2600m2,主要购置与安装烤漆套装门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7万元,占总投资的22.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工工序粉尘和喷漆废气木工工序粉尘通过负压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进行,废气经水帘柜进行吸收处理后通过集气罩收集至板式和袋式复合过滤器+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进行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木工工序粉尘和喷漆废气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下料机、雕刻机、创床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建筑物墙体阻挡和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木料)和危险废物(废漆渣、废漆桶、废胶渣、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木料集中收集至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处理。固体废物暂存间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废物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渗处理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赵建升,联系电话:13995078897。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